Ⅰ 将自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本企业会议室装修要纳消费税,为什么分给职工散装药酒不纳消费税
药酒在委托加工部分就已经由乙企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拿回来分给职工是视同销售,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是不用再交消费税了的~
Ⅱ 药酒的消费税为什么不扣除前面由乙代收代缴的消费费而分给职工的又不用缴
因为领抄用委托加工收回的袭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不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即酒类不允许抵扣消费税,所以不能扣除前面已由乙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乙代收代缴消费税后收回的散装药酒分给职工时不再缴纳消费税,因为消费税一般是一次性课税。
Ⅲ 为什么分给职工散装药酒不缴纳消费税
如果你是购进的发给职工,不用缴纳消费税,,,因为消费税,属于一次课征,,也就是说,在第一次生产销售出厂时缴纳消费税,,以后批发零售环节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明白
Ⅳ 请教作业,求高手解答!
该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100+25+10)÷1.17×20%+20×2000×0.5÷10000=24.07(万元)
2乙企业已代缴消费税=(20+2)÷(1-10%)×10%=2.44(万元)
这个不懂,找个别的题目,你参考下
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租金2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不含税售价为每公斤150元。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20%,另加0.5元/500g)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1本月该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00+50+20)÷1.17×20%+20×2000×0.5÷10000=48.15(万元)
2乙企业已代缴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3 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100÷10000×10%=1.8(万元)
4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不缴纳消费税。
Ⅳ 税法作业 求答案 谢谢
(1)应缴纳的消费税= (200+50+20)/1.17*20%+20*1000*1
(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1)/(1-10%)*10%
(3)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专费税=1800*100*10%
(4)分给职工散属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00*150*10%
亲,麻烦你自己算下吧,谢谢!
Ⅵ 税法题求解~~请大神详细讲明过程,因为我税法蛮烂,要期末了才来恶补。。。。泪
(1)目前的白酒(包括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消费税从价比例税率还是20%,从量定额税率是0.5元/500克,今年还没见出有关于酒类消费税税率调整的规定。
与白酒一同销售的价外收费一并列入销售额所以 200+50+20(均含增值税)所以不含税售价就是
(200+50+20)÷1.17,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基础于增值税一致,都是(200+50+20)÷1.17。什么意思呢?就是计算增值税【(200+50+20)÷1.17】*17%,计算消费税的话【(200+50+20)÷1.17】*20%。
另外,消费税是从价、从量双重征收 将数量*定额税率就是20×(2000×0.5÷10000),括号里面是把1斤5毛转换成1吨0.1万元
所以: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00+50+20)÷1.17×20%+20×2000×0.5÷10000=48.15(万元)
(2)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就是报价已经含了消费税,所以 计税基础就是 (10+1)/(1-10%)。为什么呢?很简单,售价10块钱的A货,其中含有1块钱的消费税,所以消费税税率10%,如果告诉你不含税价9块钱,问有多少消费税你怎么做?计税基础(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9/(1-10%)=10,消费税=10*10%;明白这个道理后,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100÷10000×10%=1.8(万元) 道理同上
(4)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不缴纳消费税。
Ⅶ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消费税问题!!
一般来说我认为是销售的时候在扣除。就是计算销售是应缴消费税专跟着后面就扣。就是消费税属-可抵扣的消费税,我相信你书上有已税消费税的扣除的范围我就不多说了。然后我认为外购已税消费品再委托加工收回后销售的时候需要计算消费税在扣除吧,而且重叠就只扣一次。
以上是我的看法,我目前也是在学习注会税法,很多地方也不很懂,希望能帮上你。
Ⅷ 消费税计算
因为消费税,属于一次课征,,也就是说,在第一次生产销售出厂时缴纳消费税,,以后批发零售环节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Ⅸ 第三问 0.01是怎么来的为什么要这么做
3题的答案应该是=1800*100*10%=18000元=1.8万元
题中的0.01万元=100元是药酒的单价,是单位的转换
Ⅹ 一道税法综合计算题的设计
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租金20万元。
(2)提供l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l 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l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 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l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50元。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l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力n 0.5元/500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