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鸿茅药酒事件处理结果是什么
国家药监局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并责成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
据悉,2004年至2017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鸿茅药酒起诉程海律师扩展阅读
鸿茅药酒使用中需要注意什么
“是药三分毒”,非处方药本身也是药品,具有药品属性,风险与获益并存,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指出,非处方药也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不能擅自延长用药疗程,更不能擅自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据悉,2004年至2017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❷ 吐槽鸿茅药酒被抓的医生走出看守所的感受是什么
吐槽鸿茅药酒被抓的医生走出看守所:想哭,自由真好。
据报道,谭医生妻子刘某说,在抓捕时,警察未能提供逮捕通知书等有效的证明文件。谭医生被带走后,她和律师前后三次前往凉城县与警方沟通。直到到了当地,才了解谭某被捕的原因,“我们也是律师见到警察之后,才拿到了逮捕通知书。”4月17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的情况通报》。通报称,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同日,公安部刑侦局官方微博也发布消息称,针对近期媒体高度关注的“鸿茅药酒”事件,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相关执法监督程序,已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理,相关工作正在抓紧依法推进中。
内容来源:澎湃新闻网
❸ 鸿茅药酒的成份功效有哪些
你好,鸿茅药酒是中药成分,确实可以起到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内健脾温肾的作用容。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但是鸿茅药酒毕竟是酒类,不胜酒者慎服。每日15ml一日两次最佳。希望可以帮到你。
❹ 鸿茅药酒效果怎么样
我妈妈有关节疼痛的毛病,买了鸿茅药酒以后,关节就不在那么疼痛了。过节在官方商城买的
❺ 央视是怎么评鸿茅药酒事件的
央视评鸿茅药酒事件: 防止荒唐执法,必须加一道监督“紧箍咒”。
从调查看,还不仅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问题,诉讼程序也有不少问题。行使侦查权的当地警方,为保护所在地特定企业介入处理,很容易被理解为“地方保护主义”。谭秦东医生被凉城警方拘留,继而被批准逮捕,对照《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这些强制措施似乎很难立得住脚。比如,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此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没有达到逮捕的基本条件。
权力是国家公器,行使必须慎之又慎,决不可任性而为。为防止权力的滥用,国家立法明确了执法的程序、标准、要求等,这些就是权力的边界,也是不容逾越的红线。在公众舆论的监督下,上级检察机关、公安部门积极回应、推动问题解决,体现了规范权力的鲜明态度,也为众多执法者撞响了警钟。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从具体案例抓起。抓住这个深化法治的契机,举一反三,在深入调查、追责问责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加强执法监督,为权力套上“紧箍咒”,才能真正避免类似的荒唐执法重演。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移动网
❻ “医生吐槽”与鸿茅药酒损失之间有什么关系
除非能证明谭某网帖是鸿茅药酒经销商退货唯一、直接的原因,否则很难将这部分损失归因于谭某。
针对广州执业医师谭庆东发帖吐槽鸿茅药酒被跨省抓捕一案,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公安局今天上午通过官方微博对事件进行了通报。通报简要描述了案情经过,认为“谭某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已经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法律植根于生活的需要,其优先价值永远是保护人的自由和权利。在公众看来,这位医生仅仅在网络上发表一篇吐槽文就遭致跨省抓捕、导致牢狱之灾,是否符合法律的立法意旨?
舆论不应当干预司法,但司法应当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谭某案件的处理结果如何,关系到公众言论的空间和自由边界,而谭某网帖所反映的内容更关乎公众健康,有关方面在处理此案时理当慎之又慎。
❼ 内蒙古鸿茅药酒喝几瓶为一疗程
这个产品有10多年历史了·你至少要和10瓶
❽ 如何看待鸿茅药酒撤案撤诉
谭秦东道歉,鸿茅国药接受道歉,并同时向公安撤回报案、向法院撤回起诉。站在法律专业角度,如何看待这一最新进展?
自最高检责成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复查此案,并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定性以来,谭秦东涉嫌的刑事案件的走向基本已经确定。如果公安机关拿不出新的有力证据,凉城县检察院这道关就迈不过去。而本案早已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很难再提供新的有力证据。
案件怎么办?主动承认自己办错案、抓错人?目前看来,有关部门似乎并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于是乎,由谭秦东公开致歉,再由报案人鸿茅国药主动撤回报案,最后由公安机关顺势撤销案件,就成了一个可以保全有关方面颜面的做法。
从谭秦东在广州被再次讯问后精神失常的情况来看,其本人和家属内心的恐惧、压力都可想而知。一次致歉换来从此平安,想必求之不得,自然会乐于接受。
只是,损害商品声誉罪是刑事公诉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起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侦查权和诉权并不掌握在报案人手上,撤回报案只是报案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报案人撤案并不代表公安机关会跟着撤案。公安机关必须根据证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并依据法定程序自行决定是否撤销案件。
具体来说,谭秦东案件的侦查权掌握在凉城县公安局手中,诉权掌握在凉城县检察院手中,案件走向在理论上均非报案人鸿茅国药所能左右或决定。不过,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及鸿茅国药主动撤回报案,将会在刑事和解的框架下,为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提供论据和铺垫。因此,鸿茅国药的撤回报案与其说是在为自己解套,不如说是同时在为有关部门解套。
至于民事侵权诉讼,由于不涉及人身自由,法律强制程度较低,主要指向经济利益,故媒体一开始关注度就不高。此次鸿茅国药趁机一并向法院撤回民事侵权之诉,是其意思自治和诉权处分的体现,法院一般都会裁定准许。
至此,谭秦东因为一篇网帖引发的法律诉讼可望接近终结。如果凉城县公安局果真撤销了案件,由于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谭秦东有权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赔偿。根据最高检公布的最新标准,每羁押一日,谭秦东有权获得284.74元赔偿。
根据刑诉法,公安机关有权对其怀疑涉嫌犯罪的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且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天。不过,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即便最终撤销案件,凉城县公安局也不必为刑事拘留谭秦东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为,法律赋予了公安机关充分的裁量权和试错权。
对于这个结果,可能各方都会有不同的解读。特别是站在法治的角度,这称得上是法治的胜利吗?元芳,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