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鸿茅药酒是真的还是假的真能治病吗
鸿茅药酒是药准字批号,是有治疗功效的。但也要对症下药,看您需要治疗的疾病是否符合。另外不能相信广告所说的,更多的治疗功能要看国家批准的治疗范围。
② 党报是怎么评鸿茅药酒的
采取更为严格的标准,加大监管力度、把握广告尺度,才能让违法者畏惧、逾矩者后悔。
同时,广告平台与当事企业也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无论是网站、客户端,还是电视台、报纸,抑或是可以植入广告的电影、电视剧,都不应该为了广告费而违背法律规定、进行虚假宣传。应该看到,舆论监督并不是要彻底否定鸿茅药酒的药品价值,而是要让鸿茅药酒回归药品定位,不再用虚假的保健品广告赚取利益。对此,主管部门和企业应该摒弃面对舆论监督的对立态度,善于从舆论监督中吸取教训,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更多药企都应该引以为戒,药品广告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只有让虚假消散、让真实回归、让品质说话,我们的制药工业才能获得进步,我们的药品才能经得起检验,人民群众才能 买 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只有从根子上惩治这种广告,才能给大众一个放心的环境。
③ 鸿茅药酒到底是真的吗
毋庸置疑,鸿茅药酒的倒,不是倒在“假药”上,而是鸿茅药酒企业的运作上。
1、鸿内茅药酒的方,确实是被容药典收录了;
2、鸿茅药酒的制作工艺确实属于“非遗”;
3、以药典里面的配方制作的鸿茅药酒,绝对是药;
4、一天一瓶酒,这全是网络以讹传讹造出来的,就算按照一口25ml算,每天两口,一个月也就三瓶;
但是,在运作上,
1、鸿茅药酒作为一个企业,跨省抓捕一事涉嫌违法;
2、老百姓买到的鸿茅药酒,绝对不是遵照药典里面的方足量制出来的,有媒体披露是添加糖了;
3、官方对于大众的很多质疑,不能够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解释,比如豹骨;
4、OTC药物是可以做广告的,比如健胃消食片、吗丁啉等等,但是广告是不是真的参照事实了,洒家不敢断言。
总之,群众里面有坏人啊…
④ 内蒙古鸿茅药酒是如何通过审批的
因发文指鸿茅药酒为毒药,广东医生谭秦东被跨省抓捕事件一石激起千层浪。
而此次引起公众质疑的并不是一款普通的保健品,而是享有国药批准文号的非处方药。
针对鸿茅药酒药品成分、临床数据、产品有效性、安全性以及违规宣传的报道与评论铺天盖地。
根据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茅药酒”)官方介绍,其产品“药借酒力,酒助药势”,主治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及妇女气虚血亏。
不过,其不仅“不良反应尚不明确”。在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上“临床实验数据核查”栏目查询“鸿茅药酒”,查询结果也是0条。
虽然多次受到媒体质疑,但鸿茅药酒的业绩一路飙升。其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2016年鸿茅药酒零售药店终端(包括实体药店与网上药店)销售额16.3亿元,同期增长39%,在中成药市场仅次于东阿阿胶。
方舟子也指出,对中药的毒性目前缺乏系统、透彻的研究,绝大部分是不清楚的。
十年广告违规:违法成本不高
与保健酒不允许宣传治病功效,鸿茅药酒作为药品是允许介绍,但鸿茅药酒在广告中屡屡违规。
食药监总局数据显示,关键字为鸿茅药酒的广告内容竟高达1192条。
尼尔森网联AIS全媒体广告监测显示,去年1月至11月,鸿茅药酒取代宝洁,位列投放广告企业第一,投放总额同比增长55.9%。而根据央视市场研究媒介智讯(CTR MI)的数据,2016年,鸿茅品牌(包括酒精饮品、活动、商业及服务性行业等)在电视广告中的投放额为150亿元。
鸿茅药酒虽然获得了合法的批文,但却屡屡冲破规定,发布违规广告。
据此前媒体报道显示,2007年,鸿茅药酒就因违法广告被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勒令暂停在山东省的销售。
正是2007年,修订后的《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在正式实施。其中就已明确规定,药品广告中必须标明忠告语等信息,而非处方药广告的忠告语是:“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其字体和颜色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上述内容在电视、电影、互联网、显示屏等媒体发布时,出现时间不得少于5秒。
随后的十年间,鸿茅药酒开始出现在监管部门公告的违规宣传企业名单之上。除了违规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夸大药品适应症之外,缺少“忠告语”也是鸿茅药酒广告的问题之一。
2008年,鸿茅药酒一方面被江苏、宁夏等地的药监局责令“暂停销售”,一方面在强大广告的带动下实现销售额突破亿元。据统计,2009年以来,鸿茅药酒先后被吉林、辽宁、江西等十余省曝光或查处,多次收到暂停销售等行政处罚。
2013年,鸿茅药业曾被浙江省食药监局列入黑名单,认定其为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严重失信等级。
另一方面,对于药品广告“忠告语”的要求升级为法律条款,2015年实施的新广告法规定,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不仅缺乏忠告语,广告审批样式中有服用禁忌和注意事项,在电视剧中却不出现,消费者无法知晓。
此外,2015年新广告法实施,首次明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鸿茅药酒因在店堂使用明星代言广告,被上海工商立案查处,成为新法实施后“广告违规第一案”。随即湖北等7省区对鸿茅药酒作出“暂停销售”的决定。
“与早期宣传的夸张程度相比,新广告法的实施使得企业已经有所收敛,但是行业中的违规宣传仍屡见不鲜,尤其是在小地方的宣传平台较为明显。而随着对药品广告的要求越来越严苛,仍然处于监管真空地带的影视剧植入广告越来越受到药品企业的青睐,同样,也凸显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史立臣在接受采访时说道。“连审查制度相对完善的传统药品广告领域都仍有如此之多的违规现象,更何况是监管尚未明晰的药品植入广告。”
这与鸿茅药酒的中药配方特点不无关系。”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师邓勇向记者描述了药企在此种情况下的违法成本较低,不足以形成威慑效果。
由于其是中药配方,疗效、使用者体质等一系列的无标准就被厂家所利用,当消费者发现吃了不管用,厂家会说每个人的体质、所处的环境等有差异,建议再服用一个疗程,直至消费者发现确实不管用,或者吃不起为止。
等消费者向企业投诉时,企业要么拖延时间,要么干脆置之不理。如果到有关部门去投诉,至少要两个月的时间才能有处理结果,况且即便受到处罚,与其所产生的利润相比是九牛一毛。
这是一个体系性的问题:“监管体系执行失灵是违法药品广告盛行的现实困境,药品广告管理法律体系有待完善、修订,此外执法者的素质和落后手段是制约因素,加上地方保护主义推波助澜,广告平台媒体自我监管功能先天不足,广告行业自律缺失,才会使得问题屡禁不止。”
⑤ 鸿茅药酒有没问题
因为在网上发帖称“鸿茅药酒是来自天堂的毒药”,广州医生谭秦东遭鸿茅药酒公司所在地的——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方跨省抓捕。事件引爆了舆论的强力反弹。
去年12月,拥有麻醉医学硕士学位的医生谭秦东在“美篇”发表了《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文章从心肌的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想说明鸿茅药酒对老年人会造成伤害。表述本身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但是标题却使用了情绪化的“毒药”一词。今年1月,内蒙古凉城警方以“损害商品声誉罪”抓捕了谭秦东医生。
《刑法》第221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必须满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损害商品声誉罪”不能等同于普通名誉侵权,那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应该由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动用刑事手段,启动国家机器,直接限制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
这是刑法应该有的谦抑精神,也是为避免警权介入不必要的民事纠纷当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刑案审判参考》在评述当年的“纸馅包子案”(訾北佳案)时明确:构成“侵害商品声誉罪”必须主观上出于故意损害商品声誉的目的,而不是出于过失;从犯罪结果来说,必须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后果。
鸿茅药酒方面认为,谭医生的这篇文章,误导广大读者和患者,“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总金额达827712元”,达到了构成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但这篇文章的点击率只有2000多次,这么小范围的传播与鸿茅药酒所诉称的80万元的退货的经济损失是否构成因果关系?
要知道一个事实:在这篇文章之前,鸿茅药酒已经在市场上饱受质疑。有媒体根据近十年的职能部门的公告文件做出不完全统计,鸿茅药酒广告曾被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10省市18次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鸿茅药酒或多或少隐瞒自己“非处方用药”的身份,而不是保健品,不提自己的禁忌人群,极易造成误导,屡遭处理之后,仍然坚称“所有人都能喝”。鸿茅药酒中的附子、何首乌等成分,本身就被医学界认定为具有致癌性。近期又有媒体曝出,药酒成分中所含的豹骨为珍稀动物制品。
在这么一个四面楚歌的舆论环境之下,鸿茅药酒遭遇的退货和谭医生的这篇小文章真的构成因果关系吗?
的确,谭医生的表述有不妥的地方,特别是在网文的标题中使用了“毒药”一词。但是,表述不妥,与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的界限,应该判然有别。
警权动用应当谨慎,特别是当进入刑事程序,直接可以限制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涉及到将来的定罪处罚时。原本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申诉-删帖解决的问题,一脚油门踩到死,直接动用国家机器跨省抓捕一名医生,是否妥当?
这几年,打击网络谣言效果显著,以雷霆万钧之力澄清网络舆论环境,但是,应该区分情绪化表达与名誉侵权,一般性言论失实与刑事犯罪的边界。如果对所有失实的言论(甚至并不是失实,只是做了情绪化的表达)不问主观动机,不问客观危害后果,都要跨省抓捕,既违背了传播规律,也可能造成寒蝉效应,搞得人人自危,无法正常表达。
鸿茅药酒广告违法2630次,却安然无恙;谭医生一篇2000多点击的小文章,却被千里跨省抓捕。这不是公众期待的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
⑥ 鸿茅药酒是骗人的吗
从治病的角度它是骗人的
配方已经公开了 最主要的部分是基酒,每份专157500g(也就是一斤装315瓶)属,然后是红糖和冰糖,每份22680g和7440g,含量第三的是红曲,900g。所谓红曲,就是曲霉科真菌红曲霉Monascus purpureus Went的菌丝体寄生在粳米上而成的红曲米,是一种天然的色素,南方做烧肉或豆腐乳经常使用。剩下含量比较多的,都是烹饪中经常使用的调料,小茴香240g,肉桂120g,砂仁60g,白豆蔻60g,等等,看看这份配料图,是不是感觉鸿茅药酒改名叫红毛料酒更合适? 所谓药材绝大多数都是每315瓶 15克 包括豹骨
暂且不论这些15克的药材是否有效 就这个量也就是打个鸡蛋到长江 全流域喝上鸡蛋汤...
再深究这些药材是否能包治百病...
⑦ 鸿茅药酒事件看出什么问题
因为一篇名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网文,广州医生谭秦东被内蒙古凉城警方以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跨省抓捕,其后被刑拘、逮捕,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结果引发轩然大波。
而且,作为一个医生,他的网上发帖,虽然存在用语等方面的违规嫌疑,但在公众看来,总体是一个专业人士的质疑而已,属于“科普及科普文章中一些不同的观点”,从现有证据看,也不是所谓“竞争对手”指使,不存在明知自己捏造事实、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必然会损害他人的商誉、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故意。也就是说,仅凭发帖行为还不能证明发帖者的主观恶性到了需刑罚予以严惩的程度。即便是“毒药”等用词存在违规嫌疑,也不宜抡起刑责的大棒,来个千里大追击。
从调查看,还不仅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问题,诉讼程序也有不少问题。行使侦查权的当地警方,为保护所在地特定企业介入处理,很容易被理解为“地方保护主义”。谭秦东医生被凉城警方拘留,继而被批准逮捕,对照《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这些强制措施似乎很难立得住脚。比如,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此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没有达到逮捕的基本条件。
权力是国家公器,行使必须慎之又慎,决不可任性而为。为防止权力的滥用,国家立法明确了执法的程序、标准、要求等,这些就是权力的边界,也是不容逾越的红线。在公众舆论的监督下,上级检察机关、公安部门积极回应、推动问题解决,体现了规范权力的鲜明态度,也为众多执法者撞响了警钟。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从具体案例抓起。抓住这个深化法治的契机,举一反三,在深入调查、追责问责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加强执法监督,为权力套上“紧箍咒”,才能真正避免类似的荒唐执法重演。内容来源于网易新闻。
⑧ 央视是怎么评鸿茅药酒事件的
央视评鸿茅药酒事件: 防止荒唐执法,必须加一道监督“紧箍咒”。
从调查看,还不仅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问题,诉讼程序也有不少问题。行使侦查权的当地警方,为保护所在地特定企业介入处理,很容易被理解为“地方保护主义”。谭秦东医生被凉城警方拘留,继而被批准逮捕,对照《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这些强制措施似乎很难立得住脚。比如,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此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没有达到逮捕的基本条件。
权力是国家公器,行使必须慎之又慎,决不可任性而为。为防止权力的滥用,国家立法明确了执法的程序、标准、要求等,这些就是权力的边界,也是不容逾越的红线。在公众舆论的监督下,上级检察机关、公安部门积极回应、推动问题解决,体现了规范权力的鲜明态度,也为众多执法者撞响了警钟。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从具体案例抓起。抓住这个深化法治的契机,举一反三,在深入调查、追责问责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加强执法监督,为权力套上“紧箍咒”,才能真正避免类似的荒唐执法重演。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移动网
⑨ 方舟子说鸿茅药酒就是毒酒,含多种有严重毒副作用药材,真的是这样吗
近日,看到方子舟的批驳“鸿茅药酒”就是毒酒一文(原文发表在科学猫头鹰原标题为:方舟子:鸿茅药酒就是毒酒 含多种有严重毒副作用药材)文章开篇说“这几年有一种叫“鸿茅药酒”的“保健品”(化妆成保健药酒,事实上是药品,国药准字Z15020795)”这年头有点怪,刚刚大批保健品,说是把保健品当药品卖。现在人家是药品,却说人家把药品当保健品卖。问题的关键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品有原罪。
鸿茅药酒本身有没有问题?查看有关资料和网上发布的信息看,从法理角度来说,鸿茅药酒不存在违法嫌疑,第一,人家有合法的企业注册信息,有药品制造批准文号。有人说从企业领导身份存疑分析鸿茅药酒就是毒药,真的有点笑掉大牙的感觉。至于鸿茅药酒法人原先从事过什么工作,并不影响鸿茅药酒的质量。第二,人家有合法的广告许可证,所以从事广告销售也不违法。第三,鸿茅药酒有没有产生致人死亡的案例或者报告,依据公开媒体报道,至今还没有公开报道的案例。那么由此可以断言:鸿茅药酒是毒药一说站不住脚。
中药材有毒副作用,那么西药就没有毒副作用吗?看看西药的包装物上都标明了西药的危害性。尤其对肾脏影响更为严重。把中药的毒副作用放大为中药有毒。并且说这些毒药混合在一起,毒性增强了200倍。可惜了这位院士了,这是哪里的逻辑推理?你懂药理吗?你懂药理实验吗?“甚至增强了。很多有毒物质难溶于水,但是易溶于有机溶剂,用酒精长期浸泡,更容易把有毒物质浸泡出来,所以喝药酒中毒的风险要比喝一般的汤药大得多”是把药性析构出来,还是把毒性析构出来?既然是药,而且是中国药典中的药,自然可以在临床使用。不知道方舟子故意装傻,还是本身就是个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