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教如何计算进口红酒的消费税
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
除以(1 -10%),为换算成不含税的金额。
B. 葡萄酒消费税如何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在国税发〔1997〕84号文第二条“关于工业企业从事应税消费品购销的征回税问答题”中明确规定:“对既有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时又购进与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样的应税消费品进行销售的工业企业,对其销售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可以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上述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仅限于烟丝、酒、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车轮胎和摩托车。”“本规定中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
由此可见,生产性酒厂销售外购酒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其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C. 果酒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怎么计算的
果酒的消费税计算,应缴消费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10%。
果酒的增值税计算,回应缴增值税=不含税销售收入答*13%-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则应缴增值税=销售收入*3%。酒类产品是需要缴纳消费税的产品,利用水果酿制白酒,属于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中注明的税目--其他酒;税率10%。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D. 酒类的消费税计算方法
白酒消费税是是按照%的从价税率和0.5元/斤的从量税计算的。
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如下:
①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
②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③生产销售、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按《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
(2)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适用25%的比例税率
①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
②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
③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
(4)自产葡萄酒消费税怎么算扩展阅读:
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E. 自产自用消费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怎么求
给你看道例题就明白了 (一)资料
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2001年5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5月3日,销售摩托车50辆,不含税单价4400元;
(2)5月10日,销售摩托车15辆,不含税单价4500元;
(3)5月20日,销售摩托车35辆,不含税单价4600元;
(4)5月31日,用20辆摩托车与甲企业换取原材料,双方按当月各自产品当月的平均售价等价交换;
(5)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00元。
(二)要求
假设上述摩托车均为同规格、同型号,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额。
(三)解答
(1)税法规定,以货抵债业务,应按纳税人当月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平均销售价格=(4400×50+4500×15+4600×35)÷(50+15+35)
=(220000+67500+161000)÷100
=448500÷100=4485(元)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4400×50+4500×15+4600×35+20×4485)×17%-34000
=538200×17%-34000
=91494-34000=57494(元)
(2)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凡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职工福利、对外捐赠等)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于移送时计算纳税。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但如果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方面,根据国税发[1993]156号文件规定,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作为计税依据。该企业以摩托车换取原材料应以当月同类产品的最高售价4600元计算消费税,其计税依据与增值税不同。
应纳消费税=(50×4400+15×4500+35×4600+20×4600)×10%
=540500×10%=54050(元)
解题指导:
新税制实施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对烟、酒、护肤护发品、汽车轮胎等消费税政策作过几次调整。除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应注意下列事项:(1)财税[2000]145号文件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汽车轮胎"税目中的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对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其余轮胎继续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2)财税[2000]26号《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法定税率×(1-30%)。
F. 葡萄酒怎么征税税率是多少
葡萄酒按照现行的征税规定,总税率是百分之四十七
这里包括消费税、关税与增值税
G. 果酒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怎么计算
果酒的消费税计算,应缴消费税=销售收入*10%。
果酒的增值内税计算,应缴增值税=销售收容入*17%-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则应缴增值税=销售收入*3%。
H. 进口葡萄酒的增值税及消费税如何计算
进口葡萄酒的进口税 进口瓶装葡萄酒现行税率(所征收的税项,以人民币交纳):
1、 关税:14% (关税:CIF×14%);
2、 增值税:17% (增值税:(CIF+关税额)×17%);
3、 消费税:10% (消费税:[(CIF+关税额)/ (1-10%)]×10%)。
以汇率7.6计算进口葡萄酒的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100*7.6+100*7.6*14%)/(1-10%)= 962.67
4、应纳增值税=962.67*17%= 147.29
进口葡萄酒的消费税=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100*7.6 100*7.6*14%)/(1-10%)*10% =96.27。
(8)自产葡萄酒消费税怎么算扩展阅读:
税收类型:增值税。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
1、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I. 葡萄酒交多少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版2006〕66号)第二条规定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葡萄酒的单位和个人,为葡萄酒消费税纳税人。葡萄酒消费税适用《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酒及酒精”税目下设的“其他酒”子目。
其他酒的消费税税率是10%
J. 酒类消费税计算
(1)粮食白酒从价税=50*6000*25%=75000,从量税=50*2000*0.5=50000
散装白版酒从价税=20*4500*25%=22500,从量税=20*2000*0.5=20000
(2)勾权对的散装白酒从价税=8*3200*25%=6400,从量税=8*2000*0.5=8000
(3)散装白酒换玉米按最高售价计税=15*6000*25%=22500,从量税=15*2000*0.5=15000
(4)套装礼品白酒从价税=8*8000*25%=16000,从量税=8*2000*0.5=8000
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75000+50000+22500+20000+6400+8000+22500+15000+16000+8000=243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