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鴻茅葯酒事件到底是誰的責任
2018年4月16日,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就鴻茅葯酒有關事宜向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葯品監專督管理局屬發出通知,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及其有關規定,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嚴格葯品廣告審批,加大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通知說,鑒於醫務界、媒體和公眾對內蒙古鴻茅葯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鴻茅葯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質疑,請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責成該企業對近五年來各地監管部門處罰其虛假廣告的原因及問題對社會作出解釋;對社會關注的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況作出解釋;加強不良反應監測,匯總近五年來不良反應發生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同時向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提交報告。
通知要求,請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嚴格按照說明書(功能主治)中規定的文字表述審批葯品廣告,不得超出說明書(功能主治)的文字內容,不得誤導消費者。持續加大對該企業日常檢查和飛行檢查力度,督促企業落實葯品安全主體責任。如發現違反葯品相關法律法規的問題,將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吊銷葯品批准文號。
⑵ 鴻茅葯酒事件,鴻茅葯酒怎麼回事
鴻茅葯酒是當地支柱產業。
就利用公權力打擊質疑者
這種政商合作的行事引起了眾怒
⑶ 鴻茅葯酒是騙人的嗎求大神幫助
不能說它是騙人的,但只要是葯肯定不是什麼人都可以隨便亂喝的,對某些人來說喝了很內可能不但容不治病,反而有極大毒副作用。而鴻毛葯酒這些年又的的確確存在著多起廣告違法事實,這次又對說了真話的醫生惡人先告狀,所以說它弄巧成拙,名譽掃地,一點也不為過。
⑷ 陳寶國鴻茅葯酒是真的還是騙人的
樓上這是我哥們來,上次都晚期了,上自次我用輪椅,推著他,從鴻茅葯酒的門口走過,在看到鴻茅葯酒牌子的那一瞬間,他暗淡無光的眼神突然亮了,夕陽下,鴻茅葯酒那四個字顯得無比的耀眼,他伸出三隻手指,呼吸開始急促,眼看著就要咽氣了,我含著眼淚,用盡平生的力氣跑向鴻茅葯酒廠,我離葯酒廠越近,就越能感受到希望越來越近。我沖到生產車間里,廠里員工那聖潔的目光如春天般沐浴著我,他們咬著嘴唇,拿出剛出廠的一瓶葯酒給我,我飛奔到樓上哥們的身旁,拿出贈送的白玉夜光杯,給他喝了第一口,他的呼吸立馬就順暢了,他的心撲通撲通的跳起來,整個鴻茅葯酒沸騰了,喝了第二口,他竟然站了起來,遠處有最炫民族風的歌曲傳來,他竟然跟著跳起來,喝了第三口,他把自己的輪椅舉起來,一路沿著高速公路飛奔回去,把輪椅扔到了醫生面前,說,你不是說我要掛了嗎,你等著被跨省吧!
⑸ 央視是怎麼評鴻茅葯酒事件的
央視評鴻茅葯酒事件: 防止荒唐執法,必須加一道監督「緊箍咒」。
從調查看,還不僅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問題,訴訟程序也有不少問題。行使偵查權的當地警方,為保護所在地特定企業介入處理,很容易被理解為「地方保護主義」。譚秦東醫生被涼城警方拘留,繼而被批准逮捕,對照《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這些強制措施似乎很難立得住腳。比如,批准逮捕的法定條件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此案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並沒有達到逮捕的基本條件。
權力是國家公器,行使必須慎之又慎,決不可任性而為。為防止權力的濫用,國家立法明確了執法的程序、標准、要求等,這些就是權力的邊界,也是不容逾越的紅線。在公眾輿論的監督下,上級檢察機關、公安部門積極回應、推動問題解決,體現了規范權力的鮮明態度,也為眾多執法者撞響了警鍾。全面依法治國需要從具體案例抓起。抓住這個深化法治的契機,舉一反三,在深入調查、追責問責的同時,進一步提高法治意識、加強執法監督,為權力套上「緊箍咒」,才能真正避免類似的荒唐執法重演。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移動網
⑹ 鴻茅葯酒是騙人的嗎
因人因病而異,有人用好用,有些人用了效果就不明顯。
那葯酒我知道,不太可能是騙人的。不過不好用就不要用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祝早日康復!謝謝採納!
⑺ 鴻茅葯酒為何跟警方跨省抓捕醫生
廣東醫生譚某在網上撰文吐槽鴻茅葯酒是「毒葯」,遭到了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涼城縣警方的跨省抓捕。該案經媒體曝光後,受到廣泛關注。
4月15日下午,與譚某的妻子劉某取得了聯系,她在電話中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在今年1月,幾名自稱是涼城縣警方的便衣警察,將譚某在廣州的家中帶走。
警方:鴻茅葯酒公司報案,譚某今年1月被刑拘
據涼城縣警方4月15日午間通報的消息,2017年12月22日,內蒙古鴻茅國葯股份有限公司到涼城縣公安局報案稱:互聯網上有人對「鴻茅葯酒」進行惡意抹黑,稱鴻茅葯酒是「毒葯」。網上的大量不實言論和虛假信息,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給鴻茅國葯股份有限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上述通報稱:涼城縣公安局於2018年1月2日立案偵查,經查《中國神酒,來自天堂的毒葯》系廣州譚某所寫,並在網上進行大量傳播,譚某的行為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涼城縣公安局於1月10日對嫌疑人譚某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1月25日經檢察機關批准對其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劉某還告訴,在譚某被抓走以後,她考慮到臨近春節,想先把人弄出來。她與代理律師曾向當地警方申請取保候審,警方表示需要先提供鴻茅葯酒方面的諒解書。
「但鴻茅葯酒方面不願意和我們溝通,我們最後也沒有拿到諒解書。」劉某稱,目前她還在等檢方的進一步通知。
據報道,譚某現年39歲,2010年中南大學麻醉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獲醫師資格證書和臨床執業證書,曾在南方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擔任麻醉醫師,擔任過制葯公司的醫學事務專員和顧問,2015年起自主創業開辦醫葯科技公司。
劉某告訴,譚某目前沒有從事臨床方面的工作,而是開了一家OTC葯品和化妝品的銷售公司。譚某此前與鴻茅葯酒方面並不認識,沒有任何生意上的往來。
⑻ 鴻茅葯酒的效果真的那麼神奇嗎
沒有那麼神奇,很多人認為鴻茅葯酒是保健食品,並不清楚它是一種葯品。
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介紹,鴻茅葯酒葯品標准收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葯品標准《中葯成方制劑》第十四冊,處方含有67味葯味,規格為每瓶裝250ml和500ml,功能主治為:祛風除濕,補氣通絡,舒筋活血,健脾溫腎。用於風寒濕痹,筋骨疼痛,脾胃虛寒,腎虧腰酸以及婦女氣虛血虧。
(8)鴻茅葯酒背後驚天秘密擴展閱讀
鴻茅葯酒為甲類非處方葯。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葯酒由非處方葯轉化為處方葯進行論證,處方葯可以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醫學、葯學專業刊物上介紹,但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廣告或者以其他方式進行以公眾為對象的廣告宣傳。
2017年,人民日報社旗下《健康時報》曾報道稱,鴻茅葯酒近十年來的廣告曾被25個省市級食葯監部門通報違法,次數達2630次。違法原因多是利用專家、患者為產品療效作證明,擅自擴大葯品功能主治和適應症范圍,嚴重欺騙或誤導消費者。
⑼ 方舟子說鴻茅葯酒就是毒酒,含多種有嚴重毒副作用葯材,真的是這樣嗎
近日,看到方子舟的批駁「鴻茅葯酒」就是毒酒一文(原文發表在科學貓頭鷹原標題為:方舟子:鴻茅葯酒就是毒酒 含多種有嚴重毒副作用葯材)文章開篇說「這幾年有一種叫「鴻茅葯酒」的「保健品」(化妝成保健葯酒,事實上是葯品,國葯准字Z15020795)」這年頭有點怪,剛剛大批保健品,說是把保健品當葯品賣。現在人家是葯品,卻說人家把葯品當保健品賣。問題的關鍵不是葯品,也不是保健品有原罪。
鴻茅葯酒本身有沒有問題?查看有關資料和網上發布的信息看,從法理角度來說,鴻茅葯酒不存在違法嫌疑,第一,人家有合法的企業注冊信息,有葯品製造批准文號。有人說從企業領導身份存疑分析鴻茅葯酒就是毒葯,真的有點笑掉大牙的感覺。至於鴻茅葯酒法人原先從事過什麼工作,並不影響鴻茅葯酒的質量。第二,人家有合法的廣告許可證,所以從事廣告銷售也不違法。第三,鴻茅葯酒有沒有產生致人死亡的案例或者報告,依據公開媒體報道,至今還沒有公開報道的案例。那麼由此可以斷言:鴻茅葯酒是毒葯一說站不住腳。
中葯材有毒副作用,那麼西葯就沒有毒副作用嗎?看看西葯的包裝物上都標明了西葯的危害性。尤其對腎臟影響更為嚴重。把中葯的毒副作用放大為中葯有毒。並且說這些毒葯混合在一起,毒性增強了200倍。可惜了這位院士了,這是哪裡的邏輯推理?你懂葯理嗎?你懂葯理實驗嗎?「甚至增強了。很多有毒物質難溶於水,但是易溶於有機溶劑,用酒精長期浸泡,更容易把有毒物質浸泡出來,所以喝葯酒中毒的風險要比喝一般的湯葯大得多」是把葯性析構出來,還是把毒性析構出來?既然是葯,而且是中國葯典中的葯,自然可以在臨床使用。不知道方舟子故意裝傻,還是本身就是個傻子。
⑽ 鴻茅葯酒是騙人的嗎
從治病的角度它是騙人的
配方已經公開了 最主要的部分是基酒,每份專157500g(也就是一斤裝315瓶)屬,然後是紅糖和冰糖,每份22680g和7440g,含量第三的是紅曲,900g。所謂紅曲,就是麴黴科真菌紅麴黴Monascus purpureus Went的菌絲體寄生在粳米上而成的紅曲米,是一種天然的色素,南方做燒肉或豆腐乳經常使用。剩下含量比較多的,都是烹飪中經常使用的調料,小茴香240g,肉桂120g,砂仁60g,白豆蔻60g,等等,看看這份配料圖,是不是感覺鴻茅葯酒改名叫紅毛料酒更合適? 所謂葯材絕大多數都是每315瓶 15克 包括豹骨
暫且不論這些15克的葯材是否有效 就這個量也就是打個雞蛋到長江 全流域喝上雞蛋湯...
再深究這些葯材是否能包治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