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吐槽鴻茅葯酒被抓的醫生走出看守所的感受是什麼
吐槽鴻茅葯酒被抓的醫生走出看守所:想哭,自由真好。
據報道,譚醫生妻子劉某說,在抓捕時,警察未能提供逮捕通知書等有效的證明文件。譚醫生被帶走後,她和律師前後三次前往涼城縣與警方溝通。直到到了當地,才了解譚某被捕的原因,「我們也是律師見到警察之後,才拿到了逮捕通知書。」4月17日下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發布《關於「譚秦東損害鴻茅葯酒商品聲譽案」的情況通報》。通報稱,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指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聽取了涼城縣人民檢察院案件承辦人的匯報,查閱了案卷材料。經研究認為,目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同日,公安部刑偵局官方微博也發布消息稱,針對近期媒體高度關注的「鴻茅葯酒」事件,公安部高度重視,立即啟動相關執法監督程序,已責成內蒙古公安機關依法開展核查工作,加強執法監督,確保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嚴格依法辦理,相關工作正在抓緊依法推進中。
內容來源:澎湃新聞網
Ⅱ 鴻茅葯酒董事長為何給譚秦東點贊
2018年5月17日下午,在遭遇跨省抓捕、取保候審、突發精神疾病後, 醫生譚秦東發佈道歉聲專明稱,「深表歉屬意,希望鴻茅國葯諒解」。
2018年1月,內蒙古涼城警方以「損害商品聲譽罪」將他跨省抓捕。2018年4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令涼城縣人民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變更強制措施。2018年4月17日18時許,譚秦東取保候審後,從涼城縣看守所走出來。
2018年5月11日,譚秦東突發精神疾病。治療兩天後,病情稍許穩定,但血壓較高,偶爾還會說胡話。
Ⅲ 如何看待鴻茅葯酒譚秦東精神失常了
精神失常可能是懊悔過度所致。因為三天後就與紅毛和解了。若真有理的話,住了回答3個月是要討些賠償的。
5月17日下午,譚秦東在微博上發表一則個人聲明,聲明中稱,其於2017年12月19日在「美篇」個人主頁上發表《中國神酒鴻毛葯酒,來自天堂的毒葯》一文。譚秦東表示,他在寫作上述文章時使用了「毒葯」作為標題,主要是想用這種「抓眼球」的方式吸引讀者,強調該葯品的「禁忌症」,希望對特殊人群起到警示作用。
譚秦東承認,其在標題用詞上考慮不周,缺乏嚴謹性,「如果因該文對鴻茅國葯股份有限公司帶來了影響,本人深表歉意,希望鴻茅國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諒解。」同時,他也對該文給消費者可能帶來的誤解表示歉意。
Ⅳ 醫生為何吐槽鴻茅葯酒
近日,因為在網上發帖稱「鴻茅葯酒是來自天堂的毒葯」,廣州醫生譚秦東遭鴻茅葯酒公司所在地的——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警方跨省抓捕。事件引爆了輿論的強力反彈。
鴻茅葯酒方面認為,譚醫生的這篇文章,誤導廣大讀者和患者,「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總金額達827712元」,達到了構成刑事犯罪的立案標准。但這篇文章的點擊率只有2000多次,這么小范圍的傳播與鴻茅葯酒所訴稱的80萬元的退貨的經濟損失是否構成因果關系?
要知道一個事實:在這篇文章之前,鴻茅葯酒已經在市場上飽受質疑。有媒體根據近十年的職能部門的公告文件做出不完全統計,鴻茅葯酒廣告曾被25個省市級食葯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10省市18次採取暫停銷售的行政強制措施。鴻茅葯酒或多或少隱瞞自己「非處方用葯」的身份,而不是保健品,不提自己的禁忌人群,極易造成誤導,屢遭處理之後,仍然堅稱「所有人都能喝」。鴻茅葯酒中的附子、何首烏等成分,本身就被醫學界認定為具有致癌性。近期又有媒體曝出,葯酒成分中所含的豹骨為珍稀動物製品。
在這么一個四面楚歌的輿論環境之下,鴻茅葯酒遭遇的退貨和譚醫生的這篇小文章真的構成因果關系嗎?
的確,譚醫生的表述有不妥的地方,特別是在網文的標題中使用了「毒葯」一詞。但是,表述不妥,與民事侵權和刑事犯罪的界限,應該判然有別。
警權動用應當謹慎,特別是當進入刑事程序,直接可以限制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涉及到將來的定罪處罰時。原本可以通過網路平台申訴-刪帖解決的問題,一腳油門踩到死,直接動用國家機器跨省抓捕一名醫生,是否妥當?
這幾年,打擊網路謠言效果顯著,以雷霆萬鈞之力澄清網路輿論環境,但是,應該區分情緒化表達與名譽侵權,一般性言論失實與刑事犯罪的邊界。如果對所有失實的言論(甚至並不是失實,只是做了情緒化的表達)不問主觀動機,不問客觀危害後果,都要跨省抓捕,既違背了傳播規律,也可能造成寒蟬效應,搞得人人自危,無法正常表達。
幾年來,個別地方的警方為當地的支柱型企業跨省抓捕吐槽者的案例不少,當然不能一概斥之為「濫用警權」「警察家丁化」,但是既然涉及刑事犯罪,刑法的謙抑原則還是應該講的,對於這些本應該作為民事糾紛處理的案件,動用警權需要慎之又慎。
鴻茅葯酒廣告違法2630次,卻安然無恙;譚醫生一篇2000多點擊的小文章,卻被千里跨省抓捕。這不是公眾期待的風清氣正的輿論環境。
Ⅳ 鴻茅葯酒事件看出什麼問題
因為一篇名為《中國神酒「鴻毛葯酒」,來自天堂的毒葯》的網文,廣州醫生譚秦東被內蒙古涼城警方以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罪跨省抓捕,其後被刑拘、逮捕,並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結果引發軒然大波。
而且,作為一個醫生,他的網上發帖,雖然存在用語等方面的違規嫌疑,但在公眾看來,總體是一個專業人士的質疑而已,屬於「科普及科普文章中一些不同的觀點」,從現有證據看,也不是所謂「競爭對手」指使,不存在明知自己捏造事實、散布虛假信息的行為必然會損害他人的商譽、卻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主觀故意。也就是說,僅憑發帖行為還不能證明發帖者的主觀惡性到了需刑罰予以嚴懲的程度。即便是「毒葯」等用詞存在違規嫌疑,也不宜掄起刑責的大棒,來個千里大追擊。
從調查看,還不僅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問題,訴訟程序也有不少問題。行使偵查權的當地警方,為保護所在地特定企業介入處理,很容易被理解為「地方保護主義」。譚秦東醫生被涼城警方拘留,繼而被批准逮捕,對照《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這些強制措施似乎很難立得住腳。比如,批准逮捕的法定條件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此案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並沒有達到逮捕的基本條件。
權力是國家公器,行使必須慎之又慎,決不可任性而為。為防止權力的濫用,國家立法明確了執法的程序、標准、要求等,這些就是權力的邊界,也是不容逾越的紅線。在公眾輿論的監督下,上級檢察機關、公安部門積極回應、推動問題解決,體現了規范權力的鮮明態度,也為眾多執法者撞響了警鍾。全面依法治國需要從具體案例抓起。抓住這個深化法治的契機,舉一反三,在深入調查、追責問責的同時,進一步提高法治意識、加強執法監督,為權力套上「緊箍咒」,才能真正避免類似的荒唐執法重演。內容來源於網易新聞。
Ⅵ 吐槽鴻毛葯酒「有毒」犯了多大過錯
近日,因在網上發帖稱「鴻毛葯酒是毒葯」,廣州醫生譚秦東遭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警方跨省抓捕。譚秦東所涉嫌罪名為「損害商品聲譽罪」,內蒙古鴻茅國葯股份有限公司稱,文章造成了140餘萬的退貨損失,嚴重損害了公司聲譽,警方《起訴意見書》對此予以確認。譚秦東的家人表示,譚出於一名醫生的職業操守警告部分老人不要飲用鴻茅葯酒,「並沒有虛構事實」。目前,此案已從警方移交檢察機關進行審查起訴。
同樣,一篇2000餘次閱讀量的網文竟然能夠造成140餘萬退貨損失,這也的確讓人聽著心驚肉跳。據報道,140餘萬退貨損失的說法來源於涉事企業稱受「毒葯」一文影響,兩家醫葯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貨,內蒙古豐鎮興豐會計師事務所作出的《會計鑒定書》稱,若兩家醫葯公司履行合同,鴻茅葯酒方能贏得凈利潤1425375.04元。
Ⅶ 鴻茅葯酒有沒問題
因為在網上發帖稱「鴻茅葯酒是來自天堂的毒葯」,廣州醫生譚秦東遭鴻茅葯酒公司所在地的——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警方跨省抓捕。事件引爆了輿論的強力反彈。
去年12月,擁有麻醉醫學碩士學位的醫生譚秦東在「美篇」發表了《中國神酒「鴻毛葯酒」,來自天堂的毒葯》,文章從心肌的變化、血管老化、動脈粥樣硬化等方面,想說明鴻茅葯酒對老年人會造成傷害。表述本身是有一定科學依據的,但是標題卻使用了情緒化的「毒葯」一詞。今年1月,內蒙古涼城警方以「損害商品聲譽罪」抓捕了譚秦東醫生。
《刑法》第221條規定:捏造並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犯罪的構成要件之一,就是必須滿足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損害商品聲譽罪」不能等同於普通名譽侵權,那是普通的民事糾紛,應該由當事人到法院提起訴訟,而不是動用刑事手段,啟動國家機器,直接限制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
這是刑法應該有的謙抑精神,也是為避免警權介入不必要的民事糾紛當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刑案審判參考》在評述當年的「紙餡包子案」(訾北佳案)時明確:構成「侵害商品聲譽罪」必須主觀上出於故意損害商品聲譽的目的,而不是出於過失;從犯罪結果來說,必須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等後果。
鴻茅葯酒方面認為,譚醫生的這篇文章,誤導廣大讀者和患者,「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總金額達827712元」,達到了構成刑事犯罪的立案標准。但這篇文章的點擊率只有2000多次,這么小范圍的傳播與鴻茅葯酒所訴稱的80萬元的退貨的經濟損失是否構成因果關系?
要知道一個事實:在這篇文章之前,鴻茅葯酒已經在市場上飽受質疑。有媒體根據近十年的職能部門的公告文件做出不完全統計,鴻茅葯酒廣告曾被25個省市級食葯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10省市18次採取暫停銷售的行政強制措施。鴻茅葯酒或多或少隱瞞自己「非處方用葯」的身份,而不是保健品,不提自己的禁忌人群,極易造成誤導,屢遭處理之後,仍然堅稱「所有人都能喝」。鴻茅葯酒中的附子、何首烏等成分,本身就被醫學界認定為具有致癌性。近期又有媒體曝出,葯酒成分中所含的豹骨為珍稀動物製品。
在這么一個四面楚歌的輿論環境之下,鴻茅葯酒遭遇的退貨和譚醫生的這篇小文章真的構成因果關系嗎?
的確,譚醫生的表述有不妥的地方,特別是在網文的標題中使用了「毒葯」一詞。但是,表述不妥,與民事侵權和刑事犯罪的界限,應該判然有別。
警權動用應當謹慎,特別是當進入刑事程序,直接可以限制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涉及到將來的定罪處罰時。原本可以通過網路平台申訴-刪帖解決的問題,一腳油門踩到死,直接動用國家機器跨省抓捕一名醫生,是否妥當?
這幾年,打擊網路謠言效果顯著,以雷霆萬鈞之力澄清網路輿論環境,但是,應該區分情緒化表達與名譽侵權,一般性言論失實與刑事犯罪的邊界。如果對所有失實的言論(甚至並不是失實,只是做了情緒化的表達)不問主觀動機,不問客觀危害後果,都要跨省抓捕,既違背了傳播規律,也可能造成寒蟬效應,搞得人人自危,無法正常表達。
鴻茅葯酒廣告違法2630次,卻安然無恙;譚醫生一篇2000多點擊的小文章,卻被千里跨省抓捕。這不是公眾期待的風清氣正的輿論環境。
Ⅷ 幹了這杯鴻茅葯酒什麼意思 鴻茅葯酒事件怎麼回事
2017年12月,擁有麻醉醫學碩士學位的醫生譚秦東在「美篇」發表了《中國神酒「鴻毛葯酒」,來自天堂的毒葯》,文章從心肌的變化、血管老化、動脈粥樣硬化等方面,想說明鴻茅葯酒對老年人會造成傷害。表述本身是有一定科學依據的,但是標題卻使用了情緒化的「毒葯」一詞。
2017年12月22日,內蒙古鴻茅國葯有限公司一員工受公司委託報案。近期多家公眾號對「鴻茅葯酒」惡意抹黑,甚至宣稱鴻茅葯酒是「毒葯」,大肆散播不實言論,傳播虛假信息,誤導廣大讀者和患者,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總金額達827712元,造成公司銷量急劇下滑,市場經濟損失難以估量,嚴重損害公司商業信譽。但這篇文章的點擊率只有2000多次,這么小范圍的傳播與鴻茅葯酒所訴稱的80萬元的退貨的經濟損失是否構成因果關系,該事件引爆了輿論的強力反彈。[9]
經偵大隊的一份材料辦案說明顯示,報案內容涉兩篇文章:一篇是安徽黃埔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網站「雪球每日最熱」的文章,一篇是來自南京藍鯨人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網站上譚秦東所發文章。經調查取證,警方認為,前者不構成犯罪。
2018年1月月5日,涼城警方從「美篇」所隸屬的南京藍鯨人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調取了譚秦東的注冊ID號、手機號。該公司負責網上信息發布的副總經理稱,譚秦東的網帖「沒有明顯違法犯罪的內容,可能有一些侵權誹謗情節,但這不屬於公司的審核范疇。」
因為引起網民關注,扒出鴻茅葯酒各種問題,相關可以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