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鴻茅葯酒起訴一律師「損害商譽」為何被駁回
鴻茅葯酒起訴一律師「損害商譽」被法院駁回:不構成侮辱誹謗。
閔行區人民法院認為,涉案文章標題使用「廣告史劣跡斑斑」的評論性表述,系源於互聯網及其他媒體已披露的「鴻茅葯酒」違法廣告史,措辭雖然尖銳,但不構成侮辱、誹謗。原告作為知名企業,對於社會公眾的評論和輿論監督理應負有更多的容忍義務。
此外,法院還認為,涉案文章更多的是以「鴻茅葯酒廣告」為例,探討相關部門在廣告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系被告人對加強食葯品廣告審查監督的意見和建議,是對食葯品安全之公共利益的關注,應屬受保護的言論自由范疇。
據此,法院認為原告的訴請不符合《侵權責任法》等規定,駁回其訴訟請求。
來源:新浪新聞
② 鴻茅葯酒起訴一律師為何被駁回
內蒙古鴻茅國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茅葯酒公司)與律師程遠名譽權糾紛一案有了最新進展。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於6月13日宣判,駁回了原告鴻茅葯酒的訴求。
從判決書中看到,法院認為,被告程遠發表的涉案文章不具有貶損原告企業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的違法性。法院還強調,原告作為知名企業,對於社會公眾的評論和輿論監督理應負有更多的容忍義務。
閔行區人民法院認為,涉案文章標題使用「廣告史劣跡斑斑」的評論性表述,系源於互聯網及其他媒體已披露的「鴻茅葯酒」違法廣告史,措辭雖然尖銳,但不構成侮辱、誹謗。原告作為知名企業,對於社會公眾的評論和輿論監督理應負有更多的容忍義務。
此外,法院還認為,涉案文章更多的是以「鴻茅葯酒廣告」為例,探討相關部門在廣告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系被告人對加強食葯品廣告審查監督的意見和建議,是對食葯品安全之公共利益的關注,應屬受保護的言論自由范疇。
據此,法院認為原告的訴請不符合《侵權責任法》等規定,駁回其訴訟請求。
③ 如何看待鴻茅葯酒撤案撤訴
譚秦東道歉,鴻茅國葯接受道歉,並同時向公安撤回報案、向法院撤回起訴。站在法律專業角度,如何看待這一最新進展?
自最高檢責成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復查此案,並由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作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定性以來,譚秦東涉嫌的刑事案件的走向基本已經確定。如果公安機關拿不出新的有力證據,涼城縣檢察院這道關就邁不過去。而本案早已偵查終結,公安機關很難再提供新的有力證據。
案件怎麼辦?主動承認自己辦錯案、抓錯人?目前看來,有關部門似乎並不願意承認這一點。於是乎,由譚秦東公開致歉,再由報案人鴻茅國葯主動撤回報案,最後由公安機關順勢撤銷案件,就成了一個可以保全有關方面顏面的做法。
從譚秦東在廣州被再次訊問後精神失常的情況來看,其本人和家屬內心的恐懼、壓力都可想而知。一次致歉換來從此平安,想必求之不得,自然會樂於接受。
只是,損害商品聲譽罪是刑事公訴案件,應當由公安機關偵查,檢察機關起訴,人民法院負責審判。偵查權和訴權並不掌握在報案人手上,撤回報案只是報案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報案人撤案並不代表公安機關會跟著撤案。公安機關必須根據證據、事實和法律規定,並依據法定程序自行決定是否撤銷案件。
具體來說,譚秦東案件的偵查權掌握在涼城縣公安局手中,訴權掌握在涼城縣檢察院手中,案件走向在理論上均非報案人鴻茅國葯所能左右或決定。不過,鑒於本案的特殊情況,雙方當事人的和解及鴻茅國葯主動撤回報案,將會在刑事和解的框架下,為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提供論據和鋪墊。因此,鴻茅國葯的撤回報案與其說是在為自己解套,不如說是同時在為有關部門解套。
至於民事侵權訴訟,由於不涉及人身自由,法律強製程度較低,主要指向經濟利益,故媒體一開始關注度就不高。此次鴻茅國葯趁機一並向法院撤回民事侵權之訴,是其意思自治和訴權處分的體現,法院一般都會裁定準許。
至此,譚秦東因為一篇網帖引發的法律訴訟可望接近終結。如果涼城縣公安局果真撤銷了案件,由於已經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譚秦東有權向檢察機關申請國家賠償。根據最高檢公布的最新標准,每羈押一日,譚秦東有權獲得284.74元賠償。
根據刑訴法,公安機關有權對其懷疑涉嫌犯罪的人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並且拘留期限最長可達37天。不過,根據我國《國家賠償法》,即便最終撤銷案件,涼城縣公安局也不必為刑事拘留譚秦東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因為,法律賦予了公安機關充分的裁量權和試錯權。
對於這個結果,可能各方都會有不同的解讀。特別是站在法治的角度,這稱得上是法治的勝利嗎?元芳,你怎麼看呢?
④ 鴻茅葯酒事件應該如何進行公共關系處理
上策是第一時間發聲,主動承擔責任,真誠與公眾、媒體溝通,以冷對熱,以回靜制動,循序漸答進;
中策是發布申明,澄清事實,權威證實,區別對待媒體,私下通過公司法務部聯系相關網站、自媒體刪除不實文章,降低不利影響;
下策是通過法律訴訟的方式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⑤ 鴻茅葯酒事件到底是誰的責任
2018年4月16日,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就鴻茅葯酒有關事宜向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葯品監專督管理局屬發出通知,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及其有關規定,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嚴格葯品廣告審批,加大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通知說,鑒於醫務界、媒體和公眾對內蒙古鴻茅葯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鴻茅葯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質疑,請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責成該企業對近五年來各地監管部門處罰其虛假廣告的原因及問題對社會作出解釋;對社會關注的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況作出解釋;加強不良反應監測,匯總近五年來不良反應發生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同時向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提交報告。
通知要求,請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嚴格按照說明書(功能主治)中規定的文字表述審批葯品廣告,不得超出說明書(功能主治)的文字內容,不得誤導消費者。持續加大對該企業日常檢查和飛行檢查力度,督促企業落實葯品安全主體責任。如發現違反葯品相關法律法規的問題,將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吊銷葯品批准文號。
⑥ 鴻茅葯酒廣告違反哪些法律
發布廣告,一定違反的是《廣告法》。這個酒廠家、商家多次被有關機構通報、罰版款。
比如「權以專家和患者名義為產品做功效宣傳」、「發布未經審批的內容」、」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擴大葯品適應症范圍,誇大療效」。
10年間,鴻茅葯酒發布違法廣告不完全統計達2630次,被全國25個省市食葯監部門99次列入違法廣告公告移送工商行政部門查處,被10省市18次採取暫停銷售的行政強制措施。
⑦ 鴻茅葯酒再聲明說了什麼
致廣大消費者、全國合作夥伴的一封信
尊敬的廣大消費者、尊敬的全國經銷商及零售葯店:
感謝一直以來對鴻茅葯酒的信任與支持!近期由於部分自媒體對鴻茅葯酒的虛假、不實報道,給全國消費者、經銷商及零售葯店造成了很多的困擾和不便,對此鴻茅國葯深表歉意!現將實際情況做以下說明:
綜上所述,我公司在葯品生產質量管理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規及注冊工藝組織生產,產品符合質量標准;鴻茅葯酒作為非處方葯的遴選、審批過程符合法規要求。
鴻茅葯酒傳承至今,經歷了279年的風雨滄桑,作為一家葯品生產企業,鴻茅國葯必須承擔企業主體責任,對產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負責;作為一家中葯老字型大小企業,鴻茅國葯更應從嚴律己,持續提升產品質量和服務保障,注重品牌形象和社會公益,更好地對消費者負責。
我們衷心感謝全國消費者、經銷商及零售葯店對鴻茅葯酒一如既往的關心和支持,相信監管部門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對鴻茅國葯作出公正的結論。也請各界人士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和輿論環境。
再次感謝全國消費者和合作夥伴們對鴻茅國葯的一貫支持!
內蒙古鴻茅國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5日
⑧ 鴻茅葯酒案當事人妻子劉璇,是怎樣詮釋了「妻子」的定義
01
對於刷屏的鴻茅葯酒事件持續關注了幾天,譚秦東也終於走出了看守所。
可以說,譚秦東能出來,妻子劉璇起到了關鍵的作用。
婚姻總是與現實有著羈絆,婚後的瑣事讓兩個人之間的矛盾愈演愈烈,加上郭麒麟的出生,經濟負擔家加重,無法忍受的胡中惠離開了郭德綱。而她的離開,也造就了今日的相聲界傳奇。
04
現實的婚姻,其實就是利益上的結合。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結婚之後,可以得到一個協助自己成長的伴侶,讓日子越過越好,最好是有1+1>2的效果。
就像之前陸琪談過他教過一個女性朋友如何追求富二代的方法。
那個女孩子並沒有什麼特別,男人家裡卻是有龐大的家族企業,這樣不對等的兩個人,按理說男人不可能看上這個女孩子,最多也就是看她漂亮玩玩罷了。
但是陸琪的高招是讓女孩子幫助男人取得事業上的進步,用利益捆綁的方式來換取一段婚姻。
男人的家族想進軍大陸市場,沒有渠道。女孩子借用自己工作多年積累的資源幫助他鋪了路,讓男人家族生意可以快速在國內鋪開,對於男人來說,這個女孩子就已經超越了身邊其他的花瓶,在利益的捆綁下,哪還捨得離開這個姑娘。
婚姻,本身就沒有愛情那種單純的美好,進入到婚姻你必須要懂得付出與分享,同時也要時刻准備與伴侶一同承受打擊、承擔風險。
如果婚姻關系只是為了索取對方經濟上的供養,早晚都會出事。
這件事上,最典型的案例就是馬蓉了,她幹了多少齷齪的事情,不說大家都知道。
如果都是抱著這樣的態度結婚,婚姻怎麼可能會長久呢。
在西方神話中,夫妻本是一體,婚前努力的找另一半就是為了找回本屬於自己的身體,換句話說,婚後夫妻也就重歸一體,一榮俱榮,一損俱損,這才是婚姻的意義。
⑨ 央視是怎麼評鴻茅葯酒事件的
央視評鴻茅葯酒事件: 防止荒唐執法,必須加一道監督「緊箍咒」。
從調查看,還不僅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問題,訴訟程序也有不少問題。行使偵查權的當地警方,為保護所在地特定企業介入處理,很容易被理解為「地方保護主義」。譚秦東醫生被涼城警方拘留,繼而被批准逮捕,對照《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這些強制措施似乎很難立得住腳。比如,批准逮捕的法定條件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此案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並沒有達到逮捕的基本條件。
權力是國家公器,行使必須慎之又慎,決不可任性而為。為防止權力的濫用,國家立法明確了執法的程序、標准、要求等,這些就是權力的邊界,也是不容逾越的紅線。在公眾輿論的監督下,上級檢察機關、公安部門積極回應、推動問題解決,體現了規范權力的鮮明態度,也為眾多執法者撞響了警鍾。全面依法治國需要從具體案例抓起。抓住這個深化法治的契機,舉一反三,在深入調查、追責問責的同時,進一步提高法治意識、加強執法監督,為權力套上「緊箍咒」,才能真正避免類似的荒唐執法重演。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移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