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鴻茅葯酒到底是不是毒酒
用劇毒中葯泡製的葯酒就是毒葯酒!其中有:天南星,半夏,首烏,附子,苦杏仁,檳榔等都是專劇毒中葯,雖經炮製屬毒性有所減弱但不代表就沒有毒!其中半夏與附子違反中醫葯十八反葯理原則!多種有毒中葯同方產生混合型毒素!誤服將導致臟器中毒有心跳加速.腹痛.皮疹.騷癢.頭痛.頭暈.酒精肝等其它綜合症!量大會導致死亡!
㈡ 當前說鴻茅葯酒是毒葯買了許多能不能退貨呢
酒精本來對人毒性就較強!
2017年10月27日,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公布的致癌物清單,含酒精飲料中的乙醇在一類致癌物清單中。
說其不是毒葯,就不符合科學常識。
㈢ 鴻茅葯酒為何跟警方跨省抓捕醫生
廣東醫生譚某在網上撰文吐槽鴻茅葯酒是「毒葯」,遭到了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涼城縣警方的跨省抓捕。該案經媒體曝光後,受到廣泛關注。
4月15日下午,與譚某的妻子劉某取得了聯系,她在電話中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在今年1月,幾名自稱是涼城縣警方的便衣警察,將譚某在廣州的家中帶走。
警方:鴻茅葯酒公司報案,譚某今年1月被刑拘
據涼城縣警方4月15日午間通報的消息,2017年12月22日,內蒙古鴻茅國葯股份有限公司到涼城縣公安局報案稱:互聯網上有人對「鴻茅葯酒」進行惡意抹黑,稱鴻茅葯酒是「毒葯」。網上的大量不實言論和虛假信息,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給鴻茅國葯股份有限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上述通報稱:涼城縣公安局於2018年1月2日立案偵查,經查《中國神酒,來自天堂的毒葯》系廣州譚某所寫,並在網上進行大量傳播,譚某的行為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涼城縣公安局於1月10日對嫌疑人譚某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1月25日經檢察機關批准對其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劉某還告訴,在譚某被抓走以後,她考慮到臨近春節,想先把人弄出來。她與代理律師曾向當地警方申請取保候審,警方表示需要先提供鴻茅葯酒方面的諒解書。
「但鴻茅葯酒方面不願意和我們溝通,我們最後也沒有拿到諒解書。」劉某稱,目前她還在等檢方的進一步通知。
據報道,譚某現年39歲,2010年中南大學麻醉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獲醫師資格證書和臨床執業證書,曾在南方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擔任麻醉醫師,擔任過制葯公司的醫學事務專員和顧問,2015年起自主創業開辦醫葯科技公司。
劉某告訴,譚某目前沒有從事臨床方面的工作,而是開了一家OTC葯品和化妝品的銷售公司。譚某此前與鴻茅葯酒方面並不認識,沒有任何生意上的往來。
㈣ 質問鴻茅葯酒案,論鴻茅葯酒到底算不算毒葯
皓軒 (意為:光明磊落,氣宇軒昂)
㈤ 央視是怎麼評鴻茅葯酒事件的
央視評鴻茅葯酒事件: 防止荒唐執法,必須加一道監督「緊箍咒」。
從調查看,還不僅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問題,訴訟程序也有不少問題。行使偵查權的當地警方,為保護所在地特定企業介入處理,很容易被理解為「地方保護主義」。譚秦東醫生被涼城警方拘留,繼而被批准逮捕,對照《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這些強制措施似乎很難立得住腳。比如,批准逮捕的法定條件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此案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並沒有達到逮捕的基本條件。
權力是國家公器,行使必須慎之又慎,決不可任性而為。為防止權力的濫用,國家立法明確了執法的程序、標准、要求等,這些就是權力的邊界,也是不容逾越的紅線。在公眾輿論的監督下,上級檢察機關、公安部門積極回應、推動問題解決,體現了規范權力的鮮明態度,也為眾多執法者撞響了警鍾。全面依法治國需要從具體案例抓起。抓住這個深化法治的契機,舉一反三,在深入調查、追責問責的同時,進一步提高法治意識、加強執法監督,為權力套上「緊箍咒」,才能真正避免類似的荒唐執法重演。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移動網
㈥ 鴻茅葯酒是毒葯跨省追捕合法嗎
不合法,把民事案件刑事化是違法行為。已經嚴重的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背離。讓依法治國成為一紙空談。
㈦ 鴻茅葯酒,是否真的是是葯酒還是毒酒
有一點判斷力的人都能知道是一個姓譚的醫生造謠的,加上水軍要撈人出來的炒版作,讓天堂與權毒葯聯系在一起。從某東上喝的人的評論來看,還是有點用的。至於現在,也沒有要禁售的政令下達,說明毒葯的說法並不被認可。一個拿了葯准字型大小的,應該是嚴格檢測的,不然出了問題追責是誰也擔不起的。從報道來看,醫生自己也沒喝出毒,更重要的是他也沒檢測過,他身邊的人也沒有誰被他說出來中過毒。他寫的文也很垃圾。標題和第1句是他寫的,他承認是為博眼球。而文的主題部分是他在網上搜的內容,且這些內容與紅毛毫無關系。從小學作文來說,這是一篇不及格的作文。從常識一說,他自己說的是每天1瓶離天堂更近一點,換句話說,他是不是也認為只要每天不喝一瓶就不是毒葯了呢?現實中是沒有那個人會一天喝掉1瓶的。這不是一個好醫生應該有的做法。
從報道出來的內容來看,紅毛的違法廣告和配方是主要被人質疑的。反而是不是毒葯卻沒人關心了,還有就是這個「毒葯」還沒有人喝死的。反而關心是不是毒葯的人,就是那些喝了有用但不敢喝的人卻是有很多。
㈧ 方舟子說鴻茅葯酒就是毒酒,含多種有嚴重毒副作用葯材,真的是這樣嗎
近日,看到方子舟的批駁「鴻茅葯酒」就是毒酒一文(原文發表在科學貓頭鷹原標題為:方舟子:鴻茅葯酒就是毒酒 含多種有嚴重毒副作用葯材)文章開篇說「這幾年有一種叫「鴻茅葯酒」的「保健品」(化妝成保健葯酒,事實上是葯品,國葯准字Z15020795)」這年頭有點怪,剛剛大批保健品,說是把保健品當葯品賣。現在人家是葯品,卻說人家把葯品當保健品賣。問題的關鍵不是葯品,也不是保健品有原罪。
鴻茅葯酒本身有沒有問題?查看有關資料和網上發布的信息看,從法理角度來說,鴻茅葯酒不存在違法嫌疑,第一,人家有合法的企業注冊信息,有葯品製造批准文號。有人說從企業領導身份存疑分析鴻茅葯酒就是毒葯,真的有點笑掉大牙的感覺。至於鴻茅葯酒法人原先從事過什麼工作,並不影響鴻茅葯酒的質量。第二,人家有合法的廣告許可證,所以從事廣告銷售也不違法。第三,鴻茅葯酒有沒有產生致人死亡的案例或者報告,依據公開媒體報道,至今還沒有公開報道的案例。那麼由此可以斷言:鴻茅葯酒是毒葯一說站不住腳。
中葯材有毒副作用,那麼西葯就沒有毒副作用嗎?看看西葯的包裝物上都標明了西葯的危害性。尤其對腎臟影響更為嚴重。把中葯的毒副作用放大為中葯有毒。並且說這些毒葯混合在一起,毒性增強了200倍。可惜了這位院士了,這是哪裡的邏輯推理?你懂葯理嗎?你懂葯理實驗嗎?「甚至增強了。很多有毒物質難溶於水,但是易溶於有機溶劑,用酒精長期浸泡,更容易把有毒物質浸泡出來,所以喝葯酒中毒的風險要比喝一般的湯葯大得多」是把葯性析構出來,還是把毒性析構出來?既然是葯,而且是中國葯典中的葯,自然可以在臨床使用。不知道方舟子故意裝傻,還是本身就是個傻子。
㈨ 現在都說鴻茅葯酒有毒還能渴嗎
有毒的說法還抄沒有真正的結論。那襲個醫生也說自己為了博眼球才那麼說的。他自己也沒有寫什麼證據(他自己喝出的毒或者他化驗過?還是他身邊有這樣中毒的人,他一直也沒說過。)。他是說每天一瓶離天常更近一點,如果每天不一瓶是不是就不是毒葯了。他寫的東西看仔細就知道不靠譜。
現在也不建議喝,等最終的結果吧。紅毛的酒是不是能喝,是不是不能喝國家也沒有什麼結果下來。輿論壓力這么大也沒要求停止銷售。如果是毒葯的可能性稍大一點,估計各地都開始封存了。現在各地質檢部門應該都忙著檢驗品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