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鴻茅葯酒的效果真的那麼神奇嗎
沒有那麼神奇,很多人認為鴻茅葯酒是保健食品,並不清楚它是一種葯品。
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介紹,鴻茅葯酒葯品標准收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葯品標准《中葯成方制劑》第十四冊,處方含有67味葯味,規格為每瓶裝250ml和500ml,功能主治為:祛風除濕,補氣通絡,舒筋活血,健脾溫腎。用於風寒濕痹,筋骨疼痛,脾胃虛寒,腎虧腰酸以及婦女氣虛血虧。
(1)鴻茅葯酒是不是國家准字型大小擴展閱讀
鴻茅葯酒為甲類非處方葯。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葯酒由非處方葯轉化為處方葯進行論證,處方葯可以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醫學、葯學專業刊物上介紹,但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廣告或者以其他方式進行以公眾為對象的廣告宣傳。
2017年,人民日報社旗下《健康時報》曾報道稱,鴻茅葯酒近十年來的廣告曾被25個省市級食葯監部門通報違法,次數達2630次。違法原因多是利用專家、患者為產品療效作證明,擅自擴大葯品功能主治和適應症范圍,嚴重欺騙或誤導消費者。
『貳』 陳寶國鴻茅葯酒是真的還是騙人的
樓上這是我哥們來,上次都晚期了,上自次我用輪椅,推著他,從鴻茅葯酒的門口走過,在看到鴻茅葯酒牌子的那一瞬間,他暗淡無光的眼神突然亮了,夕陽下,鴻茅葯酒那四個字顯得無比的耀眼,他伸出三隻手指,呼吸開始急促,眼看著就要咽氣了,我含著眼淚,用盡平生的力氣跑向鴻茅葯酒廠,我離葯酒廠越近,就越能感受到希望越來越近。我沖到生產車間里,廠里員工那聖潔的目光如春天般沐浴著我,他們咬著嘴唇,拿出剛出廠的一瓶葯酒給我,我飛奔到樓上哥們的身旁,拿出贈送的白玉夜光杯,給他喝了第一口,他的呼吸立馬就順暢了,他的心撲通撲通的跳起來,整個鴻茅葯酒沸騰了,喝了第二口,他竟然站了起來,遠處有最炫民族風的歌曲傳來,他竟然跟著跳起來,喝了第三口,他把自己的輪椅舉起來,一路沿著高速公路飛奔回去,把輪椅扔到了醫生面前,說,你不是說我要掛了嗎,你等著被跨省吧!
『叄』 鴻茅葯酒到底能喝不能喝
不可以喝,鴻茅葯酒既不是酒,也不是保健食品,而是擁有「國葯准字Z15020795」批准文號的葯品,鴻茅葯酒通過廣告宣傳,不斷弱化葯品屬性、強化保健功能,一定程度上模糊了葯品與保健食品的邊界。
對於鴻茅葯酒的產品屬性,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表示,鴻茅葯酒既不是酒,也不是保健食品,而是擁有「國葯准字Z15020795」批准文號的葯品。由原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於1992年10月16日批准注冊,後經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兩次再注冊。
現批准文號有效期至2020年3月18日。關於鴻茅葯酒的葯品標准收載於《中葯成方制劑》第十四冊,處方含有67味葯,規格為每瓶裝250ml和500ml。鴻茅葯酒的說明書上也明確標注了祛風除濕、補氣通絡、舒筋活血、健脾溫腎等主治功能。
(3)鴻茅葯酒是不是國家准字型大小擴展閱讀
國家葯監局新聞發言人表示,2003年11月25日,原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關於公布第六批非處方葯葯品目錄的通知》,公布鴻茅葯酒為甲類非處方葯。「作為一種非處方中成葯,鴻茅葯酒具有葯品的屬性,風險與獲益並存,有些非處方葯甚至會在少數人身上引起嚴重的不良反應。」
國家葯監局新聞發言人表示,在非處方葯的使用上,必須嚴格按照葯品說明書的規定使用,不能隨便增加劑量或用葯次數,不能擅自延長用葯療程,更不能擅自改變用葯方法或用葯途徑。如在用葯過程中出現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葯,嚴重者應及時去醫院就診。
『肆』 國家對葯酒生產有沒有標准:葯和酒怎麼鑒別,例如面前電視廣告宣傳片中的鴻茅葯酒,到底有什麼作用,是
看商標,有標志。葯酒也是灑,不是葯,否則不會隨便什麼地方都能買到,有病還是到醫院治,人都是要死的,醫生也不例外,喝酒適量,喝多危險 。
『伍』 方舟子說鴻茅葯酒就是毒酒,含多種有嚴重毒副作用葯材,真的是這樣嗎
近日,看到方子舟的批駁「鴻茅葯酒」就是毒酒一文(原文發表在科學貓頭鷹原標題為:方舟子:鴻茅葯酒就是毒酒 含多種有嚴重毒副作用葯材)文章開篇說「這幾年有一種叫「鴻茅葯酒」的「保健品」(化妝成保健葯酒,事實上是葯品,國葯准字Z15020795)」這年頭有點怪,剛剛大批保健品,說是把保健品當葯品賣。現在人家是葯品,卻說人家把葯品當保健品賣。問題的關鍵不是葯品,也不是保健品有原罪。
鴻茅葯酒本身有沒有問題?查看有關資料和網上發布的信息看,從法理角度來說,鴻茅葯酒不存在違法嫌疑,第一,人家有合法的企業注冊信息,有葯品製造批准文號。有人說從企業領導身份存疑分析鴻茅葯酒就是毒葯,真的有點笑掉大牙的感覺。至於鴻茅葯酒法人原先從事過什麼工作,並不影響鴻茅葯酒的質量。第二,人家有合法的廣告許可證,所以從事廣告銷售也不違法。第三,鴻茅葯酒有沒有產生致人死亡的案例或者報告,依據公開媒體報道,至今還沒有公開報道的案例。那麼由此可以斷言:鴻茅葯酒是毒葯一說站不住腳。
中葯材有毒副作用,那麼西葯就沒有毒副作用嗎?看看西葯的包裝物上都標明了西葯的危害性。尤其對腎臟影響更為嚴重。把中葯的毒副作用放大為中葯有毒。並且說這些毒葯混合在一起,毒性增強了200倍。可惜了這位院士了,這是哪裡的邏輯推理?你懂葯理嗎?你懂葯理實驗嗎?「甚至增強了。很多有毒物質難溶於水,但是易溶於有機溶劑,用酒精長期浸泡,更容易把有毒物質浸泡出來,所以喝葯酒中毒的風險要比喝一般的湯葯大得多」是把葯性析構出來,還是把毒性析構出來?既然是葯,而且是中國葯典中的葯,自然可以在臨床使用。不知道方舟子故意裝傻,還是本身就是個傻子。
『陸』 鴻茅葯酒到底是真的嗎
毋庸置疑,鴻茅葯酒的倒,不是倒在「假葯」上,而是鴻茅葯酒企業的運作上。
1、鴻內茅葯酒的方,確實是被容葯典收錄了;
2、鴻茅葯酒的製作工藝確實屬於「非遺」;
3、以葯典裡面的配方製作的鴻茅葯酒,絕對是葯;
4、一天一瓶酒,這全是網路以訛傳訛造出來的,就算按照一口25ml算,每天兩口,一個月也就三瓶;
但是,在運作上,
1、鴻茅葯酒作為一個企業,跨省抓捕一事涉嫌違法;
2、老百姓買到的鴻茅葯酒,絕對不是遵照葯典裡面的方足量制出來的,有媒體披露是添加糖了;
3、官方對於大眾的很多質疑,不能夠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解釋,比如豹骨;
4、OTC葯物是可以做廣告的,比如健胃消食片、嗎丁啉等等,但是廣告是不是真的參照事實了,灑家不敢斷言。
總之,群眾裡面有壞人啊…
『柒』 鴻茅葯酒是葯品嗎
是葯品。看包裝上有個OTC標識,這是非處方葯。鴻茅葯酒配方還是被葯典收錄的
『捌』 鴻茅葯酒是中國馳名商標嗎
010年 百年鴻茅品牌榮獲「中華老字型大小」。 2011年 鴻茅商標榮升為「中國馳名商標」。 2012年 鴻茅葯酒正式成為中國地理標志產品。
『玖』 國葯准字查詢z15020795
鴻茅葯酒是國家批準的甲類OTC葯品。
【功能與主治】 祛風除濕,補氣通絡,舒筋活血專,健脾溫腎屬。用於風寒濕痹,筋骨疼痛,脾胃虛寒,腎虧腰酸以及婦女氣虛血虧等症。
主要因為是酒劑類的葯品,
葯酒的特點:
第一,部分中葯材裡面有效成分能更好的溶解在酒裡面。
第二,白酒可以加速血液循環,皮透性更強一些。
方子的特點:
方子比較大,六十七味葯方,經過幾百年的歷史,療效確切,無副作用。
『拾』 內蒙古鴻茅葯酒是如何通過審批的
因發文指鴻茅葯酒為毒葯,廣東醫生譚秦東被跨省抓捕事件一石激起千層浪。
而此次引起公眾質疑的並不是一款普通的保健品,而是享有國葯批准文號的非處方葯。
針對鴻茅葯酒葯品成分、臨床數據、產品有效性、安全性以及違規宣傳的報道與評論鋪天蓋地。
根據內蒙古鴻茅國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鴻茅葯酒」)官方介紹,其產品「葯借酒力,酒助葯勢」,主治祛風除濕、補氣通絡、舒筋活血、健脾溫腎,用於風寒濕痹、筋骨疼痛、脾胃虛寒、腎虧腰酸及婦女氣虛血虧。
不過,其不僅「不良反應尚不明確」。在原國家食葯監總局官方網站上「臨床實驗數據核查」欄目查詢「鴻茅葯酒」,查詢結果也是0條。
雖然多次受到媒體質疑,但鴻茅葯酒的業績一路飆升。其2015年實現銷售收入12億元。2016年鴻茅葯酒零售葯店終端(包括實體葯店與網上葯店)銷售額16.3億元,同期增長39%,在中成葯市場僅次於東阿阿膠。
方舟子也指出,對中葯的毒性目前缺乏系統、透徹的研究,絕大部分是不清楚的。
十年廣告違規:違法成本不高
與保健酒不允許宣傳治病功效,鴻茅葯酒作為葯品是允許介紹,但鴻茅葯酒在廣告中屢屢違規。
食葯監總局數據顯示,關鍵字為鴻茅葯酒的廣告內容竟高達1192條。
尼爾森網聯AIS全媒體廣告監測顯示,去年1月至11月,鴻茅葯酒取代寶潔,位列投放廣告企業第一,投放總額同比增長55.9%。而根據央視市場研究媒介智訊(CTR MI)的數據,2016年,鴻茅品牌(包括酒精飲品、活動、商業及服務性行業等)在電視廣告中的投放額為150億元。
鴻茅葯酒雖然獲得了合法的批文,但卻屢屢沖破規定,發布違規廣告。
據此前媒體報道顯示,2007年,鴻茅葯酒就因違法廣告被山東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勒令暫停在山東省的銷售。
正是2007年,修訂後的《葯品廣告審查發布標准》在正式實施。其中就已明確規定,葯品廣告中必須標明忠告語等信息,而非處方葯廣告的忠告語是:「請按葯品說明書或在葯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其字體和顏色必須清晰可見、易於辨認。上述內容在電視、電影、互聯網、顯示屏等媒體發布時,出現時間不得少於5秒。
隨後的十年間,鴻茅葯酒開始出現在監管部門公告的違規宣傳企業名單之上。除了違規利用患者形象作證明、誇大葯品適應症之外,缺少「忠告語」也是鴻茅葯酒廣告的問題之一。
2008年,鴻茅葯酒一方面被江蘇、寧夏等地的葯監局責令「暫停銷售」,一方面在強大廣告的帶動下實現銷售額突破億元。據統計,2009年以來,鴻茅葯酒先後被吉林、遼寧、江西等十餘省曝光或查處,多次收到暫停銷售等行政處罰。
2013年,鴻茅葯業曾被浙江省食葯監局列入黑名單,認定其為廣告發布企業信用嚴重失信等級。
另一方面,對於葯品廣告「忠告語」的要求升級為法律條款,2015年實施的新廣告法規定,非處方葯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按葯品說明書或者在葯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不僅缺乏忠告語,廣告審批樣式中有服用禁忌和注意事項,在電視劇中卻不出現,消費者無法知曉。
此外,2015年新廣告法實施,首次明確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鴻茅葯酒因在店堂使用明星代言廣告,被上海工商立案查處,成為新法實施後「廣告違規第一案」。隨即湖北等7省區對鴻茅葯酒作出「暫停銷售」的決定。
「與早期宣傳的誇張程度相比,新廣告法的實施使得企業已經有所收斂,但是行業中的違規宣傳仍屢見不鮮,尤其是在小地方的宣傳平台較為明顯。而隨著對葯品廣告的要求越來越嚴苛,仍然處於監管真空地帶的影視劇植入廣告越來越受到葯品企業的青睞,同樣,也凸顯出越來越多的問題。」史立臣在接受采訪時說道。「連審查制度相對完善的傳統葯品廣告領域都仍有如此之多的違規現象,更何況是監管尚未明晰的葯品植入廣告。」
這與鴻茅葯酒的中葯配方特點不無關系。」北京中醫葯大學法律系教師鄧勇向記者描述了葯企在此種情況下的違法成本較低,不足以形成威懾效果。
由於其是中葯配方,療效、使用者體質等一系列的無標准就被廠家所利用,當消費者發現吃了不管用,廠家會說每個人的體質、所處的環境等有差異,建議再服用一個療程,直至消費者發現確實不管用,或者吃不起為止。
等消費者向企業投訴時,企業要麼拖延時間,要麼乾脆置之不理。如果到有關部門去投訴,至少要兩個月的時間才能有處理結果,況且即便受到處罰,與其所產生的利潤相比是九牛一毛。
這是一個體系性的問題:「監管體系執行失靈是違法葯品廣告盛行的現實困境,葯品廣告管理法律體系有待完善、修訂,此外執法者的素質和落後手段是制約因素,加上地方保護主義推波助瀾,廣告平台媒體自我監管功能先天不足,廣告行業自律缺失,才會使得問題屢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