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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酒代理和銷售的區別是什麼

發布時間:2021-02-23 06:59:40

A. 代理商和經銷商是什麼意思有何區別

代理商和經銷商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

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2、買賣雙方關系不同

代理的雙方是一種代理關系,而經銷雙方則是一種買賣關系。代理是以委託人即廠商的名義銷售,簽訂銷售合同,而經銷商則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


3、對產品的所有權不同

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沒有商品的所有權,只是促成交易,從中賺取傭金。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給予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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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1、總代理:又稱全權代理,是在市場上作為被代理人全權代表的代理商。這種代理商有權處理本人日常業務或專業活動中隨時發生的事務,也有權以委託人的名義從事一般性活動。

2、獨家代理:是一種狹義代理人概念,指通過協議規定代理人在特定地區、特定時期內享有代理銷售某種商品的專營權。其業務限於商業活動,具有壟斷性。

3、一般代理商:指在同一地區、同一時期內,委託人可以選定一家或幾家代理商作為一般代理人,根據銷售業績支付規定的傭金和補償費用。

4、單一商號代理商:指僅為一個單一的企業主從事代理活動的代理商,其經營效益首先取決於企業主提供的業務情況,對企業主有很大的依賴性。

5、區域代理商:指在一定區域或一定的消費集團內從事的代理活動。此種不排除企業主自己在該地區內締結交易或由第三人促成交易的可能性與合法性,但即使未參與,對於與企業關系規定的應由他代理的區域或消費集團成員所締結的交易,同樣享有傭金請求權。

B. 代理紅酒需要注意什麼

1、紅酒市場的了解

了解市場是每個投資者在投資前必須要做的基本功課!紅酒行業內同樣容如此,投資者只有了解投資的行業在當地市場的發展情況,及消費者對紅酒的需求度,口味偏愛度,價格接受度等等一系列了解之後。投資代理商們才能根據這些情況去尋找符合當地市場需求的紅酒供貨源。


2、供貨源的選擇

一般來說,紅酒代理商們貨源來源有兩個渠道。一是批發商直接拿貨,這種貨源有很多,但存在一定的風險,質量沒保障,容易拿到假酒!不適合長久代理經營方式,口碑方面沒保障,這種貨源的唯一優勢是價格相對便宜;二是加盟品牌拿貨,這種貨源價格相對批發商來說相對貴一點,首次拿貨有一定的金額要求,但是質量品質有保障,適合長久經營紅酒代理方選擇。

3、紅酒知識了解

所謂做一行懂一行。做紅酒行業,你需對紅酒知識有一定的了解!這樣對你後期經營營銷有著至關重要的幫助。懂得紅酒知識不僅可幫助你在合作夥伴面前侃侃而談獲得信任,在消費者面前也能更專業的推薦合適的酒款,展現專業性,使消費者客戶滿意,從而更願意在你這里購買紅酒。

C. 銷售紅酒的問題

我認識一些酒商,很多都是混合銷售模式。如果你是單一看紅酒專賣店的,我給你以下的意見。
店開在哪裡,關鍵看你的品牌檔次。一般檔次為主的,適合大眾消費的,我建議你開在食品城,超市周邊,商場的食品部門,如久光百貨的地下食品區。這樣的話你能培養相當部分的老顧客。這些顧客尤其是女性,都是長期飲用紅酒美容養顏的。高檔為主的么當然是開在高檔的購物區啦,如5星級酒店內等。
店的裝修很重要,要體現出你的酒的檔次和品味。
高檔紅酒的話沒有代理的,都是自己進貨,品牌代理的話,我不知道你店的規模,規模不大,做代理沒有意義,代理是要你的量能跟上。其實現在紅酒商很多,自己談的好,代不代理拿到的價格不比代理的價格高很多。一些暢銷酒你倒是可以做代理。
銷路么,自己一定要懂酒,不然人家怎麼被你忽悠啊,你能忽悠人了,人家自然會覺得你懂酒,才會覺得你的酒好。一般來說白領是紅酒的主要消費人群,開品酒會是一個很好的銷售策略。此外,送禮也是紅酒的一個方面,主動去公司,爭取公司能團購。再次一些俱樂部和酒店會有消費,這個也是你自己去公關。
毛利50%以上,有些品種可以100%的毛利,反正是越好的酒毛利越低,平均的話50%應該能達到,成本控制和銷量才是你利潤的關鍵。
怎麼樣,這個回答你滿意么
記住,紅酒是品文化,所以你本人或者你的某些員工一定要懂酒,至少會忽悠。
既然紅酒是文化,真要賣的好,你當地的經濟一定要跟上,經濟跟不上,那你就盡量進口低端的,中檔的肯定賣不動。低端的話不僅當地人能接受,還會覺得你的酒比國產的高檔,低檔酒的利潤率也高。經濟水平一般的話,中低檔結合的賣,拉開差距。經濟水平高的話,就一定要利用紅酒文化,來推廣你經營的品牌了,不然的話,沒有人會在眾多的紅酒品牌中選中你代理的品牌的。

D. 紅酒代理和紅酒加盟有什麼區別啊

如果,有店面的話還是加盟好

E. 現在的紅酒市場如何,做代理怎麼樣,紅酒代理和加盟有什麼區別

加盟的話一般都復是要你用制公司的牌子開店,你自己要有店面,只做這一家的酒,會涉及到選址等問題。代理的話就比較簡單了,你自己如果有店的話,可以代理很多家不同的產品,像現在的煙酒行都是這個模式,成本也比較低,不過如果只想做紅酒的話,就會顯得不夠上檔次。兩種模式都是有利有弊的。

F. 紅酒加盟和紅酒代理有什麼區別啊

加盟是繳納加盟費之後,你可以用上級公司的品牌和宣傳去銷售。代理是你在一定時間內買一定量的貨物,上級公司給你在一定區域內的銷售資格。不過按照紅酒來說,加盟沒什麼意義的。

G. 意向做進口紅酒代理,請問酒庄酒、酒商酒、貼牌酒,他們之前區別是什麼

1、「酒庄酒」就是酒莊裡面所釀造出來的葡萄酒,符合三個要素才能稱之為酒庄酒:葡萄園、釀酒車間、酒窖。在法國,如果一瓶酒的葡萄種植、釀造和陳釀三個環節都在酒庄內完成,並且這個酒庄種植的葡萄不以商品出售,我們就可以稱之為一瓶合格的酒庄酒了。酒庄酒嚴格受到葡萄酒相關法律法規約束,從植株密度、年產量、種植技術、釀造工藝等都有極高的保證。所以,造就了「酒庄酒」 的品質突出且穩定,使其成為了傳統釀造工藝和高品質品位的代名詞,醍恩紅酒全部都是酒庄酒,保障每一瓶原瓶進口。
2、酒商酒通常指葡萄酒貿易商不是自己擁有酒庄,而是在國外建立起灌裝線,從葡萄種植者或酒庄處收購便宜原漿來自己調配、裝瓶,自己設計自有商標進行銷售的葡萄酒。
3、貼牌酒是生產廠商按商標持有者的需求與授權,代為生產產品。在葡萄酒貿易里,這表現為酒廠按購買方的要求釀酒,再貼上購買方設計的酒標。這些買方沒有生產能力,甚至連酒庄、生產線都沒有,只有所謂的新品開發的核心技術和自己的銷售渠道。中國的酒商則可低價拿到酒,偽造酒庄資料,貼上自己的牌子,在沒有對比的情況下賣出較高的價格。

這就是他們之間的區別,如果你想做進口紅酒,酒庄酒質量穩定有保障,能夠長期發展,是個不錯的選擇。

H. 經銷商和代理商有什麼本質區別

本質區別:

  1. 利潤不同:經銷商,是用錢向企業進貨再轉手賣出去,所得到的利潤則是其中的利差;代理商,僅僅是作為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中介,來幫助企業將產品銷售到市場上,並不具有該產品的所有權,只能得到相應的傭金酬勞,相比之下,經銷商的商業風險要比代理商的要大;

  2. 渠道不同:經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

  3. 所有權不同: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傭金;

  4. 流程不同: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不會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代表廠家處理業務,銷售部分產品,原廠則會返利,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

  5. 限制不同:經銷商對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沒有限制,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

  6. 經營不同:經銷商作為一個獨立經營機構,能夠經營多個品種,並且幾乎不受供貨商的限制,自主空間和利潤都較大;而代理商卻不一定是獨立機構,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接受供貨商的控制和制度。

(8)紅酒代理和銷售的區別是什麼擴展閱讀:

一般說到的代理商,僅僅是作為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中介,來幫助企業將產品銷售到市場上,並不具有該產品的所有權,只能得到相應的傭金酬勞。而經銷商則是用錢向企業進貨再轉手賣出去,所得到的利潤則是其中的利差。

可以把經銷商理解為是花錢向企業進貨的單位,企業將產品賣出給經銷商之後便與之沒有利益牽扯;而代理商則只可能需要支付給企業相應的保證金,不需要負責銷售產品的費用,等到產品賣出去了,便可以從企業那裡得到一筆傭金。相比之下,經銷商的商業風險要比代理商的要大。

另外,經銷商作為一個獨立經營機構,能夠經營多個品種,並且幾乎不受供貨商的限制,自主空間和利潤都較大;而代理商卻不一定是獨立機構,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接受供貨商的控制和制度,僅僅能賺取利潤與提成點。

雖然說經銷商和代理商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兩者在銷售渠道上,也是能互相滲透的。在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渠道途徑上,經常會有代理商和經銷商的參與,同時代理商和經銷商也會建立起下級代理商和分銷商的模式,通過層級的增多,逐步擴大自己業務管理。

I. 請問紅酒的銷售模式是什麼,怎麼樣能打入市場呢

你好我現在也在做紅酒代理。曾經是一名調酒師。我是做品牌的很容易進市場。但是假的太多。現在客戶聽到我的品牌就怕。如果向你說的品質OK那完全大有前景。你可以進入西餐。KTV和上檔次的中餐。其中最有潛力的是KTV但是你的銷售價格不要太底或者可以說高了都沒事。因為很重要的一點是,你要把開瓶費抬高,這樣服務員才會很買力的給你賣酒。。我對業務員的培訓不太經驗大都是讓他們自己發揮。但是要給他們一定的壓力來帶給他們動力。
對他們的業績我可以給你個,參考不要一口價說多少。
那樣會讓他們沒動力。我是給他們分級別來算的比如
業績1萬下我給2個點達到2-4萬我給4個點8-10萬我給10個點能做到這么多業績差不多都是一個業務員的頂級了。
希望你成功

在探討國產葡萄酒高端產品之前,有必要對什麼樣的葡萄酒才可稱之為「高端產品」給出一個范圍明確的定義。從普通意義來講,在任何一個行業,價格貴、高消費被人們稱為高端消費,其中的載體就是高端產品或者服務。但是隨著時間推移,消費透明度的提高以及理性消費趨勢的上升使消費者有「高價格並不代表高品質」的認知,加上近年來個別大型葡酒企業發生的不良事件極大程度挫傷甚至打破了部分消費者對國產葡萄酒產品的信心。因此,葡萄酒高端產品應定義為:既能夠做到高價格與高質量的和諧統一,還能夠滲透品牌文化,葡萄酒消費者在享受到「物有所值」的產品同時,更多的將是去體會產品和品牌所帶來的精神層面的愉悅感受。

營銷傳播暢銷書《定位》作者之一阿爾·里斯在一次激情演講中曾說:「價位高不是壞事。對特定的目標消費對象而言,如果勞力士便宜的話,佩戴它就沒有尊貴身份可言了。」對於葡萄酒企業來講,如何讓自己的高端產品成功實現銷售,就需要設計一套適合於自身的營銷策略。我們將從以下5個方面來探討葡萄酒高端產品的營銷策略。

1. 概念營銷策略

根據「定位理論」,企業要將自己的品牌形象差異化,就需要在消費者頭腦中占據一個特定位置。定位的核心是確定訴求重點,向有效的目標消費者,而不是龐雜的大眾展示商品的賣點,盡管這會帶來受眾規模的縮小,但是有效到達指數的大大增加在進行數學演算後證明仍然優於那種不計成本,盲目一氣的「鋪攤子」策略;同時,對於目標消費者的准確界定,為經營者開展更有效的雙向溝通和接觸管理創造了條件,同時降低了廣告訴求重點的難度且使之更具針對性,營銷效果也因此可以被更准確地預測和把握,做到「有的放矢」。為此,企業可以挖掘創造出「概念」來讓消費者聯想到自己的品牌,通俗點說,可以理解為就是給自己的產品尋找「賣點」。

當然,中國葡萄酒行業從市場伊始階段,各個品牌巨頭就是各種概念的鼓動者和推崇者,而每一次新概念的推出都是高端酒向市場索取高價格的理由。葡萄酒概念產品的推出可以起到以下幾個方面的作用:第一,為自身有效區隔目標市場找到宣傳上的USP(獨特銷售主張);第二,為企業推出新產品、創造新利潤提供了渠道;第三,為進一步推廣紅酒消費文化做出了貢獻。在已經瑞香市場的葡萄酒概念中,有的概念是針對釀酒葡萄產區的,例如煙台的「國際葡萄·葡萄酒城」、雲南紅在雲南彌勒產區的「全球第一榨」、「蓬萊·世界七大葡萄海岸之一」、昌黎的「中國干紅葡萄酒城」和懷來的「中國葡萄之鄉」等等;有的概念是針對產品特色的,例如陳釀、窖藏、窖釀、年份酒、庄園酒、酒庄酒、老樹葡萄、樹齡、橡木桶干紅和小產區酒等等。這些概念的創造和傳播,都為紅酒企業的領航品牌創造出了一輪又一輪的利潤貢獻。

2. 個性化定製策略

所謂「個性化定製」是指企業在大規模生產的基礎上,將每一位顧客都視為一個單獨的細分市場,根據個人的特定需求來進行市場營銷組合,以滿足每位顧客的特定需求。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消費者對商品的要求不僅僅滿足於達到規定的質量標准,而是要求滿足個人的需求與期望,實現差別消費。

目前,葡萄酒生產企業採用的定價方法是「認知價值定價法」,即作為定價的關鍵,不是賣方的成本,而是買主對價值的認知。認知價值定價法的關鍵是准確地確定市場對所提供價值的認知。而個性化定製酒,對於目標消費群體來講,所具有的不普遍性、不易接觸性和稀缺性,加之高端葡萄酒主流消費群是價格不敏感型的消費者,也使得索取較高的價格成為可能。業內的個性化定製模式,發端於2003年張裕針對高端市場推出的整桶訂購。在該模式下,高端目標消費者可以在葡萄品種、年份、外包裝以及瓶標等方面作出自己喜歡的組合。當然,個性化定製酒的價格也讓普通消費者望而興嘆,每桶(300瓶X750ml)售價8萬元人民幣,張裕至今銷量累計已達300桶。其中2004年,銷售93桶。2005年3月12日,張裕在廣州宣布,中國首個酒庄俱樂部「張裕·卡斯特VIP俱樂部」正式投入運營。以俱樂部為形式,以文化為內核,與消費者進行「一對一」的溝通。通過專業服務、體驗消費的個性化定製酒為高端紅酒的營銷模式開辟了一個新的渠道,對其他紅酒企業同樣具有參考價值。例如針對一些公司開發的婚慶專用酒過程中出現的用量小、印刷精確度等問題,完全可以用「百年好合」、「傾城之戀」等副品牌開發來實現個性化定製,不但可以涵蓋更大范圍的目標消費群體,而且能夠很好地解決一些由於銷量少而產生的成本增加問題。

3. 子品牌、副品牌開發策略

一般來說,當企業旗下的產品線類型相關度不是很大,或者企業為了使消費者區分同一品類、不同檔次的產品時,可以採用在統一的企業品牌下開發不同子品牌的多品牌策略。如瑞士鍾表根據不同目標消費群體的需求而推出的高端品牌「勞力士」、「歐米茄」,中端品牌「浪琴」和低端品牌「梅花」、「英納格」等。如果企業在產品開發時,採取主品牌不變,而在主品牌之後為新產品添加一個新的名稱,稱為副品牌開發策略。

每個主品牌都會有其特定的個性和文化內涵,葡萄酒企業向市場受眾傳播時尚感、歷史感、親和感、神秘感、綠色感等一系列品牌形象,但隨著目標消費群體的進一步細化,可以盡量用「子品牌」 或者「副品牌」把不同的消費者群區分開來,為每一個不同的消費群體設計一個恰如其分的「品牌」,這樣更能滿足不同顧客群的心理需求。主品牌可以給予副品牌權威性的保護與支持,而副品牌又能夠為主品牌添加新的品牌內涵,從而提升和完善企業的品牌形象。

從目前行業發展來看,由於受到行業規模、企業實力、市場成熟度等因素的影響,子品牌開發由於投入的宣傳費用太大而顯得不是很現實。所以,副品牌開發策略不失為成熟品牌推出高端新產品、大眾品牌切入高端市場的一種選擇。同時,也可以作為低端品牌切入高端市場,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品牌形象的手段。目前,市場上運作比較成功的副品牌主要有張裕·解百納、張裕·卡斯特、煙台長城·紅色庄園、華夏長城·A區等有主流成熟品牌所開發的高端產品。副品牌的命名往往通俗,聽起來順耳,易於流傳。例如張裕公司的「卡斯特」、「解百納」、「一品天然」長城葡萄酒開發的「神州風情」、「紅色庄園」、「綠色庄園」都可以作為很好的副品牌在品牌建設的過程中起到豐滿主品牌的作用。另外,諸如「國色天香」、「出水芙蓉」、「紅顏知己」、「月亮老人」等等富有充分聯想空間的名字都可以作為成熟葡萄酒品牌的副品牌名稱來開發。

4. 商務、政務宴會推廣策略

「零號媒介」的口碑,被現代營銷人視為具有病毒特色的營銷模式,是當今世界最廉價的信息傳播工具,也是可信度最高的宣傳媒介。麥肯錫公司駐倫敦管理營銷專家Renee Dye和同事在研究50個營銷案例後發現,利用口碑營銷製造爆炸性需求有一定規律可循:體驗營造口碑、用故事樹口碑、知識提升口碑、服務影響口碑等。在此過程中,要實現口碑傳播的范圍最大化,經濟學上有一個概念,叫做消費的示範作用,通常每個社會階層的人都會向上一個階層或者更高的階層看齊。所以,通過有選擇地培養「意見領袖」,讓品牌有故事可講,進而影響到更大范圍的目標消費群體。

高生活品位、時尚穩重的政務、商務人士一方面作為高端紅酒的重度消費群體,另一方面還兼具「意見領袖」的特徵,高端紅酒通過贊助或者冠名商務、政務宴會的營銷手法,既可以通過事件本身來聚集眼球,又可以影響並培育出自己品牌的「意見領袖」,最終在市場實現最大化的品牌影響力。在此方面的投入和努力上,領軍品牌一直是不遣餘力的。例如,2005年10月18日,在上海國際會議中心舉行的國際頂級私人物品展(Top Marques Shanghai)上,除頂級跑車、豪華遊艇、全球限量版珠寶等世界頂級奢侈品外,長城葡萄酒旗下美品——華夏葡園B區干紅作為展會惟一「中國禮物」,被隆重贈送給這些國際奢華品的企業名流。此外,在其他的一些商務、政務場合的酒宴指定專用酒中,都有長城葡萄酒的頻繁曝光,例如APEC財長會議、北京申奧紫禁城三大男高音演唱會、中國金唱片獎頒獎盛會,《英雄》首發式、上海國際藝術節、大連國際服裝節、中國國際時裝周春夏系列發布會、義大利巴洛克光雕藝術展、法國國際廚皇美食會授勛慶典和東盟博覽會等等。2005年10月,張裕·卡斯特酒庄酒成為「第五屆亞太城市市長峰會」 宴會惟一指定紅酒。2005年6月9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的「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聯合組織(UCLG)大會暨世界市長論壇」上,張裕成為宴會惟一指定紅酒。而在2004年6月份,張裕贊助了「傑克·韋爾奇與中國企業領袖高峰論壇」,2005年4月還成為「2005年博鰲亞洲論壇」的宴會用酒。「王朝」酒被指定為國宴用酒,並且供應231個我國駐外使、領館。北京世界500強財富論壇、上海APEC會議論壇,「龍徽」葡萄酒都被選為唯一指定用酒或宴會特別用酒。

5. 文化營銷策略

從企業生存的外部環境與文化的滲透出發,文化營銷是指企業經營活動中,針對企業面臨的目標市場文化環境採取的一系列文化策略,以減少或防止經營文化與異域文化的沖突,進而使營銷活動適應和融合於當地文化的一種營銷方式。另外,從企業產品與文化的融合入手,文化營銷是有意識地通過發現、甄別、培養或創造某種核心價值觀來達成企業經營目標的一種營銷方式。盡管這兩種觀點強調的營銷策略有所不同,但它們都強調文化在營銷中的作用,實質上都是充分運用文化力量實現企業戰略目標的市場營銷活動。將文化融入營銷,核心在於創造新型的文化價值鏈,以文化的親和力將各利益關系群體緊密地結合起來,發揮協同效應,增強企業的整體競爭優勢。

對於國內葡萄酒品牌來說,文化營銷所要圍繞的中心將是葡萄酒消費文化的推廣和品牌文化的傳播,因此在廣告宣傳、事件營銷、包裝設計、產區營銷、工業旅遊和渠道培訓等方面上國內紅酒品牌企業還是有不少的可圈可點之處。在廣告宣傳中,有香格里拉的「一支好酒,來自天籟」、張裕的「傳奇品質·百年張裕」;在酒表設計上,有「雲南紅」的清純傣族少女、翩翩起舞的蝴蝶、帶著晨露的葡萄、椰樹、大象等渲染出雲南濃郁的少數民族風情;在工業旅遊方面,有煙台張裕和秦皇島華夏長城的成功樣板;在渠道培育上,有眾多紅酒企業定期、不定期的品酒鑒賞、圖片展覽、免費品嘗等推廣活動。離我們最近的案例要數2005年10月15日的「張裕·卡斯特酒庄體驗之旅」。該活動由「串串葡萄妙手摘」、「滴滴新酒親手制」、「酒庄公主嬌姿展」和「百年歷史回首望」四個環節組成。活動以遊客親身體驗釀酒樂趣、評選首位「張裕·卡斯特酒庄公主」以及感受歐洲葡萄酒庄傳統文化為主要特點,這是國內首次盛大葡萄酒酒庄慶祝豐收活動,來自國內外的100多名遊客參與其中。

總的看來,中國葡萄酒品牌要想在新的一輪競爭中,取得不俗業績。切入高端市場的競爭是一條切實可行的道路。尋求、挖掘出一套適合於自身企業高端成長的營銷策略,將是需要我們在競爭中堅持、在堅持中改進、在改進中成熟的必由之路。
http://www.ggttz.com/ViewInfo.asp?id=313
參考資料:http://www.ggttz.com

J. 酒水銷售和酒水代理有區別嗎

酒水銷售和酒水代理有區別,根本就不是一個概念。
酒水銷售是面向終端消費者的,比如市場終端的品牌連銷店、專賣店、煙酒店等,這些都屬於酒水銷售商,是酒水銷售的最終端環節。酒水銷售的下遊客戶就是酒水的消費者,上游則是酒水代理商。
酒水代理屬於酒水的中間商,他們不生產酒,也不銷售酒,而是做為聯結廠家與終端銷售商的橋梁和紐帶,類似於批發商。代理商又分為省級代理,市場代理,縣級代理等。酒水代理商的上游是廠家,下游則是酒水銷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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