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從香港入境內地可攜帶多少洋酒
現在因私往來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可攜帶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瓶(0.75升以下),如果是旅客可攜帶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 。
根據《中國籍旅客帶進物品限量表》第二類物品規定:
1、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來往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免稅香煙2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
2、其他旅客,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
(1)香港入境珠海可帶多少紅酒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定》 :
第十一條 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數量及規定的限量、限值或品種范圍的,除另有規定者外,海關不予放行。除本人聲明放棄外,應在三個月內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辦理退運手續;逾期不辦的,由海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旅客進出境時應遵守本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授權有關海關為實施本規定所公告的其它補充規定。違者,海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
Ⅱ 去香港能帶幾瓶紅酒
飲用酒來類
香港規定,凡源年滿十八歲的旅客,可以免稅攜帶1升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30%的飲用酒類進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
持香港身份證的旅客,則必須離港不少於24小時才可以享有以上豁免數量。
以下各種酒類須按所列的稅率繳稅,稅率以價值的百分率表示:
1. 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30%的酒類 稅率100%
2. 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不多於30%的酒類,葡萄酒除外 稅率0%
3. 葡萄酒 稅率0%
如無可用資料或資料不足,以致海關關長(或關長為評定須繳稅款而授權的任何人員)無法釐定在任何時間以一批托運的形式進口而分量少於12升的酒類的價值,則他可按每升$160的稅率評定該批酒類的須繳稅款。
Ⅲ 去香港過關時可以帶多少酒
根據《中國籍旅客帶進物品限量表》的規定,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往來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可免稅攜帶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進境。其他旅客可免稅攜帶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進境。
第二類物品:煙草製品、酒精飲料
1、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來往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免稅香煙2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
2、其他旅客,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
(3)香港入境珠海可帶多少紅酒擴展閱讀:
獲准進境定居的中國籍非居民旅客攜運進境其在境外擁有並使用過的自用物品及車輛,應在獲準定居後3個月內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主管部門簽發的定居證明,向定居地主管海關一次性提出申請。
上述自用物品中,除本規定所附《定居旅客應稅自用及安家物品清單》所列物品需征稅外,經海關審核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的准予免稅進境。
其中完稅價格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物品每種限1件。自用小汽車和摩托車准予每戶進境各1輛,海關照章征稅。
獲准進境的自用物品及車輛,應自海關批准之日起6個月內從批準的口岸運進,物品進境地海關憑定居地主管海關的批准文件,對其中的機動交通工具,同是憑旅客填具的"進口貨物報關單"辦理驗放手續。
Ⅳ 去香港能帶幾瓶紅酒
飲用酒類
香港規定復,凡年滿十制八歲的旅客,可以免稅攜帶1升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30%的飲用酒類進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
持香港身份證的旅客,則必須離港不少於24小時才可以享有以上豁免數量。
以下各種酒類須按所列的稅率繳稅,稅率以價值的百分率表示:
1. 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30%的酒類 稅率100%
2. 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不多於30%的酒類,葡萄酒除外 稅率0%
3. 葡萄酒 稅率0%
如無可用資料或資料不足,以致海關關長(或關長為評定須繳稅款而授權的任何人員)無法釐定在任何時間以一批托運的形式進口而分量少於12升的酒類的價值,則他可按每升$160的稅率評定該批酒類的須繳稅款。
Ⅳ 中國入境允許帶多少酒回去10%以上的葡萄酒。
每人可以帶兩瓶(500毫升/瓶),必須辦托運,不能隨身帶上飛機。
(5)香港入境珠海可帶多少紅酒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定》(海關總署第58號令),明確了《中國籍旅客帶進物品限量表》的內容,具體如下:
第一類物品:衣料、衣著、鞋、帽、工藝美術品和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它生活用品
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免稅,其中價值人民幣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種限一件;
第二類物品:煙草製品、酒精飲料
(1)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來往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免稅香煙2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
(2)其他旅客,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
第三類物品: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1)駐境外的外交機構人員、我出國留學人員和訪問學者、赴外勞務人員和援外人員,連續在外每滿180天(其中留學人員和訪問學者物品驗放時間從注冊入學之日起算至畢結業之日止),遠洋船員在外每滿120天人選其中1件免稅;
(2)其他旅客每公歷年度內進境可選其中1件征稅,具體請以進境地海關審查驗核後的確認意見為准。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中國籍旅客攜帶進境物品限量表
Ⅵ 中國海關入境,可以攜帶多少支紅酒
根據《中國籍旅客帶進物品限量表》的規定:
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往來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可免稅攜帶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進境。
其他旅客可免稅攜帶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進境。
Ⅶ 從香港入境到深圳,允許帶多少ml的酒
根據《中國籍旅客來帶進物品限源量表》的規定,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往來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可免稅攜帶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進境;其他旅客可免稅攜帶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進境。
Ⅷ 過關可以帶多少支紅酒
(1)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往來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免稅香煙2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
(2)其他旅客,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
《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定》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而由海關總署制定。
《海關總署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於2017年11月20日經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8)香港入境珠海可帶多少紅酒擴展閱讀:
物品限量表:
第三類物品:
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1)駐境外的外交機構人員、我出國留學人員和訪問學者、赴外勞務人員和援外人員,連續在外每滿180天(其中留學人員和訪問學者物品驗放時間從注冊入學之日起算至華結業之日止),遠洋船員在外每滿120天任選其中1件免稅;
(2)其他旅客每公歷年度內進境可任選其中1件征稅。
第一類物品:
衣料、衣著、鞋、帽、工藝美術品和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
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免稅,其中價值人民幣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種限1件。
Ⅸ 在香港帶紅酒過關可以帶幾瓶
根據《中國籍旅客帶進物品限量表》的規定,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往來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可免稅攜帶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進境。其他旅客可免稅攜帶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進境。
紅酒屬於酒類,第二類物品:煙草製品、酒精飲料
1、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來往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免稅香煙2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
2、其他旅客,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
(9)香港入境珠海可帶多少紅酒擴展閱讀:
《中國籍旅客帶進物品限量表》的規定,對不滿16周歲者,海關只放行其旅途需用的第一類物品,且不適用於短期內多次來往香港、澳門地區旅客和經常進出境人員以及邊境地區居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54號),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
但煙草製品、酒精製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
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有關短期內多次來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稅規定、驗放標准等事項另行規定。
Ⅹ 請問通過香港到深圳的海關,最多可以免稅帶幾瓶紅酒,幾條煙。
根據深圳來海關2010-12-6的正式回復:自
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往來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攜帶煙酒入境的標准如下:免稅香煙2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其他旅客的攜帶標准如下: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對超出限量但仍屬自用的部分,海關予以征稅放行。稅率為50%,關稅額=完稅價格X稅率。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的,需按貨物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