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1992年的葡萄酒能喝嗎
要看是什麼葡萄酒了,一般廉價的餐酒是絕對沒法喝了。一些名庄的高品質葡萄酒,比如大家熟知的拉菲,只要保存得當,還是能和的。一些加強葡萄酒,比如馬德拉,都能喝。
❷ 92年份紅酒代表什麼
如果是進口酒就是92年採摘的,如果是國產酒呢,92是兩個數字,被注冊成品牌,不是年份
❸ 92年長城干紅,生產日期卻是去年,難道真的是用92年的葡萄做的嗎放的了這么久么
對於絕大多數進口葡萄酒,酒標上的年份是指的葡萄採摘年份。
而國內產葡萄酒並沒有「年份」容一說,酒標上的年數字,可以看做是個噱頭,也可以看做是品牌名稱系列的一個組成部分。不管是92還是94還是04這幾個國產酒常用的數字,並不是指葡萄採摘年份,僅僅是區分產品系列的代號而已。
❹ 為什麼我們家有一瓶紅酒是92年的,可保質期是十年,這不過期了嗎為什麼還可以喝求幫助
過期的酒,一般來說,都是保質期10年的「不易儲存」類別瓶裝紅酒。這種酒過期後還是可以喝,只是口感會非常糟糕,例如:味道會變得很寡淡,偏酸~甚至像醬油的味道。。特別是時間越長越差,所以還是建議你放棄吧。
葡萄酒保質期是食品行業法律法規規定的,一般都標注10年或其他年限,沒有實際意義。一般葡萄酒越新鮮喝越好,香氣口感最好,最好在1到2年內喝完(酒瓶上有2個日期一個是裝瓶日期即出廠日期,一個是葡萄採摘日期,我是指裝瓶日期1-2年喝完並非葡萄酒採摘日期)只有極少數的葡萄酒有陳年潛質(可以存放20~50年),要越久越好,但儲存要求較高,如:恆溫,保濕,避光,避震,避異味,等才能長時間儲存,否則很容易變質。有些商場里擺放時間久的葡萄酒也容易變質,在購買時盡量買離出廠日期近的葡萄酒。
一般的國產葡萄酒的酒標上面會標識保質期為10年,但嚴格意義上來說,討論葡萄酒的保質期是沒有意義的,我們更應該關心一支酒它是否具有陳年的能力,何時能達到它的最佳適飲期。
一般來說,單寧含量較高的紅酒,能存放的時間也較長,但也不是存放時間越久越好。而白葡萄酒絕大多數並不適合長期存放,適合早飲,僅極少數適合長期存放(如波爾多蘇岱產區的頂級貴腐葡萄酒)。
世界上超過90%的葡萄酒最佳飲用時間是在出產後1年內,只有不到1%的葡萄酒應當陳貯5年以上。葡萄酒的品質隨時間變化,有的越久越佳(例如波爾多的頂級佳釀,在良好的陳貯條件下,可陳放數十年才達到適飲期,但也是有時間限度的,再好的酒,過了最佳適飲期,酒質都會開始走下坡路)。但大多數並非如此,對於廉價中低檔酒,即使沒有超過保質期,也不宜存放,應盡早飲用。
❺ 92年的紅酒好嗎哪一年的做好
哪幾年紅酒較好,可以到品酒的網站上找找,這些資料一般都有的。
不。
92年的歷史比93年的悠久!紅酒越悠久就越好喝!
看產地的,然後查產地的
❻ 葡萄酒上的95年92年…都是什麼概念啊
是葡萄酒生產年來份,但虛標年份已成自行業「慣例」。國內各品牌均有自己打出的年份酒,其中92年份價格都要比其他年份酒或普通葡萄酒高出很多。有專家指出,目前市場上根本沒有真正意義上的1992年的國產年份酒,實際上,我國從1996年以後才開始大規模出產干紅葡萄酒,1992年時國內種植的葡萄產量及葡萄酒產量都非常少,只有數十噸,另外,葡萄酒也需要嚴格的儲藏條件,在1992-1996年這段時間,幾乎還沒有廠家有實力生產年份酒,所以目前市場上大量出現的「92年份」、「95年份」酒令人懷疑,所以這個時間段的基本上都是假酒。
❼ 干紅葡萄酒瓶寫1992,保質期說是十年,生產日期是2007年,怎麼回事
可能是非法回收酒瓶再重新灌酒的吧
❽ 1992年的紅酒,多少錢拜託各位大神
我剛才看到52
❾ 1992年的長城干紅葡萄酒還能不能喝
92年的長城很難說,那年的年份比較好,所以這年酒的品質也很好,但是現在外面很多92年的長城都是假的,畢竟92年的葡萄就只有這么多。
❿ 紅酒為什麼年代越久越好啊!我搞不懂…
近來,一些朋友總問起有關紅葡萄酒陳年的問題。紅酒能不能陳年?紅酒是不是越陳越好?紅酒有保質期嗎?及國產和進口葡萄酒標簽上標注的保質期為什麼有長有短?等等。在此,就上述問題說上幾句. 首先,解釋一下陳年的概念及目的。陳年一般是指葡萄酒發酵完成後,葡萄酒在橡木桶中及裝瓶後在瓶中陳放,讓酒繼續發展成熟的過程。因此,陳年通常包括兩個階段:在橡木桶中與在酒瓶中。眾所周知,葡萄酒是有生命的,好酒在陳年中有個淺齡期-發展期-成熟期-巔峰期-退化期-垂老期的發展過程。陳年的目的是為了讓酒能進一步的發展,達到其成熟和巔峰的狀態,從而讓酒中的單寧更圓潤,架構更明顯,酒質更細膩,酒的味道更均稱協調.同時在陳年中,酒的花香與果香將隨著陳年而有遞減,但其它深層的香氣,如橡木,咖啡,熏香,烤肉,皮革,泥土,礦物味等將逐漸生成,使酒的香氣更有層次. 但是,上述陳年的功能只是對於部分的酒有意義,也就是具有陳年能力,或是說需要陳年的酒。那麼,什麼樣的酒具有陳年能力呢?紅酒的陳年能力主要與如下幾個因素有關。 第一是葡萄的品種。象用Cabernet Sauvignon,Syrah, Nibiolo等富含單寧的葡萄釀出的酒,比較能夠陳年。好的酒庄/酒廠出品的酒,陳年一、二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是不成問題的. 而象Zinfandel、Gamay等品種,就不太能陳年,上好的酒陳放個五、六年也就到極限了. 另外,用Gamay所釀的具有Beaujolais特色的新酒,當年採摘,當年釀制,當年上市,當年開瓶飲用,連隔年都不要. 其二是葡萄的品質。葡萄品質與葡萄的培育種植、土壤,和葡萄當年生長採摘的氣候有關。其中當年氣候因素更不穩定,較難控制。如果當年的氣候條件很好,沒有意外天氣災害或病蟲害,那麼該年葡萄的品質就會好於它年,也稱好年份。相同品種的葡萄,因品質更佳,所釀之酒更能陳年。同樣是波爾多Medoc的酒,因1992,1993等年份的氣侯不好,也稱年份不好,即便是好酒庄的酒,陳個七,八年,也就達到其顛峰了,再放也不會對酒的品質有什麼益處。 其三是葡萄酒的品質。主要與生產者有關,涉及葡萄來源、處理手法、工藝水平等。一般來說,越好酒庄/酒廠出品的酒,對於法國葡萄酒來說,AOC級別越高的酒,對於波爾多Medoc地區講,越是頂級好酒庄的酒,陳年能力也就越強。通常,波爾多紅酒的平均陳年能力是5至15年,而頂級庄園的酒能陳放20年甚至50年以上。 上述第一、第二點,可以看成是先天的,第三點可以視為後天的努力。當然,除了葡萄和酒本身,酒的存放條件也很重要。只有存放適當,好酒的陳年才能使其更加完美。 知道了紅酒的陳年能力與這么多因素有關,那麼,如何判斷某一支紅酒需要陳年的具體時間呢?是否可以有法規來約定個保質期呢?我個人認為,「約定保質期」的方法操作起來較難實現。問題一是如何定義「保質期」這個概念。其次,能否合理地確定「保質期」。 「保質期」從字面上講就是物品能保證質量的期限。如上所述,葡萄酒陳年是一個發展過程。原則上講,酒在其巔峰期時飲用是最理想的。但是,即便是在退化期,或步入垂老期,酒的變化也是漸變的,也不能絕對地說不能飲用了,只是品質不濟了,或味道不堪入口了,人們自然就不想再去飲用她了。一般來說,酒的成熟期,巔峰期,退化期都可視為適宜飲用期,而進入垂老期後可視為不適宜飲用期。所謂的「變質」,更多的時候是因為保存不當而造成酒質粗糙或變得酸苦有異味,或是發生軟木塞霉變(corky)現象,而這些現象的出現是偶發的,與時間無必然聯系。因此,到底那個時點可定義為「保質期」的上限,是退化期中,還是垂老期中的某一時點? 再者,即使理論上規定,酒在從裝瓶開始,到正要進入垂老期時,這其間的時間是「保質期」,那麼,要確定這個時間也是很不容易的。因為這個時間與眾多因素有關:年份, 葡萄品種,釀制工藝,產地,出品人,存放條件等等。雖然有一定規律可循,即上面有關紅酒陳年能力的論述。但如果要定量的話卻很難。任何一個因素變化了,其結果也就會有不同。而且,這種變化常常是要通過實際品嘗才可最終確定,再從中獲得一定的預見。也就是說,每支酒要視實際情況不同,來確定具體需要和能夠陳年的時間。因此,預先地,統一地給紅葡萄酒確定個保質期,5年、10年、20年或是50年,並硬性地制定為法律條文,顯然是不合理的,也是沒有意義的。換句話說,如果要從合理的角度來制定這樣的法規,那麼,這樣的法規將是一個龐大復雜的因果關系選擇體系,同時,也會是時常變化的。這不僅失去了作為法規的意義,也是無法操作和實施的。試想,四十年代的Chateau Petrus仍令人陶醉,這個「保質期」該如何確定呢? 對於我國進口葡萄酒背標上常標以10年或15年保質期的問題,是因為要滿足國家有關進口衛生檢疫法規的要求:在任何進口食品的標簽上均要標出保質期,對於葡萄酒這個比較特別的商品也不例外。因此進口商就找個最長的標上。其實,這樣的標注是沒有更多實際意義的,由此還可能會產生誤會。一位葡萄酒代理商告訴我,他們曾進過一款1979年份的法國葡萄酒,按國家規定要標注「保質期」。這下可麻煩了,就是按照最長的15年算,也「過期」了,搞得他們很是尷尬和無奈,還遭到不懂葡萄酒客戶的指責。從上面講述我們知道,只有好酒才能陳年,可是,這下好酒到成了「過期」產品。 由此可見,對於紅葡萄酒這個比較特殊的產品,如硬性規定個「保質期」不僅不合理,勢必還會造成誤導。也就是說,紅酒不象麵包,能有個明確的幾天的保質期;也不象中國的白酒,是「放不壞」這樣簡單的概念。但是,如果沒有所謂「保質期」的規定,對於一般消費者來說,確實是一個比較難於判斷和理解的問題,也為其在選擇和飲用時帶來不便。那麼,紅酒應該何時飲用,買來的紅酒是否還需再陳年呢? 應該說,紅酒在其適宜飲用期內飲用都是可接受的。對於絕大多數,一般消費者在市場上可購得的紅葡萄酒,是沒有什麼陳年能力的。從數量上講,大約只有百分之十左右的酒有陳年10年以上的能力。更多的酒在其面市後的一到兩年間飲掉即好,沒有必要再陳年。或是說,其本身的品質決定了其成熟快,退化快,適宜飲用期短,更長的陳年不會使酒質更加柔順美妙,反而會因保存不當或是進入垂老期,使品質更加不濟。典型的象國產的葡萄酒,因品質問題,除個別一兩支酒,其它的葡萄酒基本上都不具備陳年能力。無論有否標注年份,您在市場上買來就喝了事,千萬別想著什麼"陳"上幾年的。 此外,還與個人口味喜好有關。如前面講到,在陳年中,酒的花香與果香味在年輕時更濃重,隨著陳年而遞減。有人偏愛果香花香味重的酒,為迎合這些人的口味,酒廠在釀造時採用不同處理手法,釀出更適宜年輕時飲用的酒。典型的象美國的酒,因此多數的美國酒不需也不能更多的陳年。 另一方面,葡萄酒的生產者也會考慮其酒的陳年對酒質帶來的影響,而將酒在自己的酒窖中,包括在橡木桶中和裝瓶後在酒瓶中,進行必要的陳年。有些地方有稱為晚裝瓶「late bouttling」的習慣。比如西班牙就有這樣的傳統,對於Grand Reserva這一等級的酒,政府要求在橡木桶中陳放三年才裝瓶,在瓶中再放兩年後,才能上市出售。有些酒廠自己規定的陳年時間會更長。所以,常常1989年份的酒,卻可能剛上市不久。這也是為什麼在市場上一般不會見到當年年份的酒,除了Beaujolais的新酒。 通常情況下,越需陳年的酒面世越晚。因此,一般來講,上市以後的酒,即便馬上飲用,其品質也應是可接受的,應是在其適宜飲用期內。 總之,對於絕大多數的紅葡萄酒,在其面市後的一到兩年間飲掉即好,沒有必要再陳年。對於目前北京超市中,賣¥150以上的紅酒,才有必要考慮其是否有陳年的能力和需要。
滿意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