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誰知道青島啤酒的案例分析畢業論文
制度安排與會計信息質量――紅光實業的案例分析 [摘要]本文對會計信息失真、特別是違法造假的會計信息失真現象,以四川紅光實業公司的案例為分析對象,從我國現有制度安排的角度進行分析。分析認為,現有的制度安排本身排斥高質量的會計信息,並誘發會計信息違法性失真。本文分析的政策性意義在於:會計信息失真的治理,不僅僅是一部《會計法》或相應的會計技術規范所能解決的,相關的法律制度安排等才是解決會計信息失真的治本之舉。
[關鍵詞] 制度安排 會計信息披露質量 紅光公司
一、引言
為尋求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我國政府有關管理部門先後制訂並發布了數十項相關的法規與制度,如《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國務院)、《企業會計准則》、《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上為財政部)、《上市公司財務報表披露細則》(中國證監會)等。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正式發布,並要求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新《會計法》的修訂、頒布與實行,被認為是旨在改善我國會計信息質量、杜絕虛假會計信息。與之相適應,財政部又於2000年12月發布了《企業會計制度》。所有這些努力,無疑,會在一定程度上促成提高我國的會計信息質量。
但是,會計信息具有經濟後果,已為理論界從多個角度進行驗證。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必將改變原有市場上各利益團體的利益安排。顯然,那些利益受損的團體將不會為追求高質量的會計信息而自願放棄既得利益。換言之,僅僅依靠會計准則與會計制度本身,應當不會顯著地改變會計信息質量。
如果將現代市場經濟環境下助人和主體一般性地界定為「逐利的理性經濟人」,那麼,他 (們)的行為模式主要取決於該項行為所可能產生的經濟後果。而某項行為的經濟後果又在相當程度上受當時的制度安排所決定。「制度可以定義為社會中個人所遵循的行為規則」。換言之,是某一時期社會的制度安排,決定了人們的行為方式。將這一基本推論用於會計信息的提供行為與會計信息質量的分析中,可以認為,提供會計信息的行為與當時社會的制度不可分離。如果一定時期的制度安排鼓勵提供高質量的會計信息,並對實施這種行為的主體給予獎勵,則市場上普遍提供的會計信息,其質量應當能令人滿意;反之,如果市場不獎勵、甚至懲罰提供高質量會計信息的主體,那些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的主體又能獲得不菲的收益,則市場上普遍流行的會計信息,虛假成份必定居多。
本文將依照這一邏輯展開。其中,第二部分主要討論制度安排對會計信息提供的影響及相關的市場激勵或懲罰,以期構建一個一般性的分析框架;第三部分簡要描述紅光實業案例,為下文的分析與討論,提供基礎;第四部分是本文討論的重心,將以第二部分所形成的基本分析框架為工具,討論紅光實業案例中各行為主體的激勵與約束分布;最後是必要的討論與本文結論。
二、制度安排與個體行為:一個分析框架
Ⅱ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3年,(以下簡稱「青島啤酒」)他內的前身是1903年8月由德國容商人和英國商人合資在青島創建的日耳曼啤酒公司青島公司,它是中國歷史悠久的啤酒製造廠商,2008年北京奧運會官方贊助商,目前品牌價值502.58億元,居中國啤酒行業首位,躋身世界品牌500強。
Ⅲ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如何為自己定位
我記得我去年還在青島啤酒的時候,它的市場價值是:526億,
我們那時候總是說自己的背著526億去和客戶談業務。
Ⅳ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背景
1903年由德國人在登州路建廠 日本侵華時期被日本佔領 到80年代的時候開始發展 有段時專間屬效益不好還生產過罐頭 80年代的時候誰家能喝上青島啤酒就是非常NB了 總裁金志國做過洗瓶工 當過廠長助理 總裁助理 在前一任總裁病逝之後接過總裁職位 現在可能是朝日佔股45%國有55% 這全是我在青啤培訓時候學的 你具體想知道什麼再補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