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olcetto d'Alba 2008這款葡萄酒的中文名是什麼
Dolcetto d'Alba
Alba「阿爾巴」地區名稱,是義大利葡萄酒的一個產地。
Dolcetto(多切托)是紅葡萄品種。內是一種葡萄用於釀造世界級葡萄酒,容但需要很多照料。
直接翻譯過來就是:來自阿爾巴的多切托
2. 請教一款紅酒的信息
這個酒應該是貼標酒。名字應該就是:PUSSEGUIN SAINT-EMILON. 當然SAINT-EMILON也說明了酒的產區。一般來說大家看到CHATEAU...就會內認為這個酒是城容堡酒,但是因為有MIS EN BOUTELLE A LA...就說明這個酒並不是酒庄裝瓶的。CHATEAU BAYENS,80%可能是買方要求酒商打上去的。2007年是葡萄採摘的年份。AOC級別。市場零售價估計可以標到300-400。如果不是大量買價格在150左右是可以買。
以上只是我個人看法。
3. 幫推薦幾款紅葡萄酒~~~
聽我的沒錯,張裕!!!
吉林通化的大廠出的也很好。
性價比高
4. 我想問一下這個是什麼紅酒啊,價格一般多少錢,好不好
這是西班牙產的麋鹿干紅,酒精度13度。未標明葡萄品種及年份,屬中低檔酒,國內售價200元上下。
5. 有誰知道這3款紅酒怎樣大概什麼價位
(前兩個的酒庄名是我用法語讀音直接音譯來的,最後一個義大利的不懂義大利語,沒有翻譯回成漢語)
第一瓶,法答國波爾多,ChâteauLafon拉風酒庄,產地Listrac-Medoc村莊AOC,crubourgeois中級庄或者叫次列級庄(和列級庄lafonrochet半毛錢關系都沒有),法國售價10-15歐元,國內合理售價300-400人民幣。2008年份一般。
這三款酒都是同檔次同價位的酒,第三款稍微低一點點。相比較而言,第二瓶最好,酒庄好年份也好。
6. 葡萄酒的級別有哪幾種,各是什麼意思
1、法國葡萄酒
最低級,日常餐酒 (Vin de France):日常餐酒品質穩定,是法國大眾餐桌上最常見的葡萄酒。
第二級,地區餐酒 (Vin de Pays ,IGP):由最好的日常餐酒升級而成。
第三級,優良地區餐酒(V.D.Q.S):等級位於地區餐酒和法定地區葡萄酒之間。
第四級,法定地區葡萄酒(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olee 簡稱A.O.C):最高等級的法國葡萄酒,其使用的葡萄品種、最低酒精含量、最高產量、培植方式、修剪以及釀酒方法等都受到最嚴格的監控。
2、西班牙葡萄酒
一般等級:(VDM)為最低一級,不管是哪個產區的酒混合的,只要其品質不符合其他更高品質規定的都可以標這個級別。就中國人的看法,只要是100%的葡萄釀造的酒就可以稱這個級別。
(VC )為級別稍微高一點,要標出葡萄的產區,但沒有生產方面的規定。(VDLT)是相當於法國的地區餐酒,產區的范圍比下面的DO級別要大而且要籠統,規定少而簡單。
高級別酒等級:(DO):法定產區等級葡萄酒。稱為(DO)產區必須要建立嚴格的管制系統,同時所產的葡萄酒還必須符合傳統和具有相當的知名度。(DOC):比DO更高一級,1991年創立,各方面要求都很嚴格。目前只有少部分地區符合這個規定。
窖藏級別:Crianza ,一般窖藏級,儲藏時間為2年。Reserva,珍藏級,列入珍藏的紅酒,至少要窖藏36個月。Gran Reserva,特級珍藏級,列入特級珍藏的紅酒,至少要用木桶放24個月,瓶陳時間為36個月。
3、澳大利亞葡萄酒
至尊類」是「在市場上備受追捧和最珍貴的一級酒庄級澳大利亞葡萄酒」。
「傑出類」是「具有強大市場號召力的基準優質葡萄酒」。
「優良類」是「需求穩定而品質精美的葡萄酒」。
「出色類」是「精品葡萄酒市場的主流或新興經典之作」。
葡萄酒分級制度的介紹
葡萄酒分級制度按照某種標准將葡萄酒從質量上進行分級的一項制度。歐盟葡萄酒法律要求每瓶葡萄酒都要標明其質量等級,但具體等級由各國自己制定,因此各國不同等級的酒較難直接比較。
傳統國家為:法國、義大利、西班牙。新世紀國家:智利,澳大利亞,巴西。分級制度多於日常餐酒等。
7. 這是什麼酒,大概多少錢
法國羅訥河谷衛星產區(非羅訥河谷中心產區)尼姆產區的紅葡萄酒,市場零售價120以內。加盒子嘛,150。
8. 巴格斯干紅葡萄酒價錢
我看著好像是巴格斯酒庄 莊主珍藏版2006特級梅鹿輒,現在市場沒貨。酒庄保存不到一百瓶了,指導市場價800左右。升值價值在30%
9. 請問這是什麼酒,值錢嗎
珍尼雅邑JANNEAU GRAND ARMAGNAC ,也叫雅文邑,
珍尼(Janneau),只有法國雅邑當地產的白蘭地才可以在專商標上冠以Armagnac字樣,這是Janneau的V.S,級別屬較低,價格也不貴的.約二三百元左右.
10. 這是什麼酒
一、葡萄酒標簽的內容、根據OIV的規定,就大范圍而言,葡萄酒標簽一般涉及以下內容:(1)葡萄品種葡萄酒庄園或釀造者為釀制優質葡萄酒會特別用心挑選各特種、高級的葡萄品種用於釀制葡萄酒,標示出選的葡萄原料,是向世人明示釀酒人對葡萄酒品質傳統的堅持與慎重。不同的葡萄品種釀制出來的葡萄酒有各異的風格,標簽上的品種名有助於消費者根據個人喜好來選擇品種。(2)酒的產地對於有傳統的葡萄酒生產基地來說,會特別挑選最佳的適合栽葡萄的地段,取其精華釀制美酒。了解某產地的酒,就可以大略知道該葡萄酒口味、特色。特別是在葡萄酒發達國家,產地成為一個很重要的因素。(3)收成年份酒標上標示的年份即葡萄的收成年份、不同的自然氣候。葡萄的品質會隨年份的不同有很大的差異。讀懂年份,不僅可以知道該酒的酒齡,不同年份的葡萄成熟度會有差異:而且不同年份葡萄收獲的好壞也影響著葡萄酒的壽命,葡萄酒的品質也可以有據而知了。反之如果沒有標示出年份則表示該葡萄酒是由不同年份的葡萄混合製成,除了少數酒(例如汽酒、加度酒等)例外,通常沒有明確標示年份的都是品質不算太好的葡萄酒。(4)酒的分級各國甚至各產地皆有不同的分級系統,如法國的A.O.C/V.D.Q.S;德國的Q.B.A/Q.M.P;義大利的D.O.C/D.O.C.G等。各有其制度,相當復雜而專業。但是在亞洲的大部分國家,葡萄酒分級仍處於探索階段。(5)裝瓶地點裝瓶者不一定和釀酒者相同,一般來說釀酒廠自行裝瓶的會比酒商裝瓶的酒更加珍貴。(6)酒廠/酒庄名字著名的釀酒廠常常就是品質的保證,酒廠聲譽就是一項重要指示標。(7)產酒國名該瓶葡萄酒的生產國。(8)酒精濃度通常以(。)或(%)表示酒精濃度。葡萄酒的酒精濃度通常在8%一l5%之間其中德國的白葡萄酒的酒精含量一般較低,在lO%以下,並且葡萄酒帶有甜味。雪莉酒,波特酒等加度酒通常為l8%一23%之間。(9)酒凈含量一般容量皆為75Oml,也有375ml、250ml和l85ml的小瓶設計,和為宴會提供的多人數設計的l5OOml、3000ml和6000ml的容量產品。不同的飲酒、宴客場合選擇相應的購酒量。另外,酒標上還會有酒章、酒的商標、優質商品的憑證等等有關訊息,可以幫助選擇時有據可依和建議。從各國的酒標上便可以窺知其出產地,因為酒標上或多或少隱含民族的特性。各國設計的喜好,也成為葡萄酒酒標收集者的樂趣所在。2、我國相關法規規定的標識內容我國葡萄酒的標簽執行兩個標准,一是GB10344-89《飲料酒標簽標准》,二是7718-94《食品標簽通用標准》。根據這兩標准,在葡萄酒標簽中應標注酒名、酒精度、原汁含量、凈含量、生產者名稱地址、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產品標准代號及編號、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保存期、批號、產品類別、配料表、產品質量認證標志、名優稱號和名優標志、產品條碼、產品介紹和使用方法、產地以及其他標識。3、葡萄酒標簽實例1——.法定產區(AOC)的名號,表明來自某一法定產區的AOC等級葡萄酒2.——酒的容積3——.酒精度4——.當地對該酒進行監控簡便的代碼5.——酒的裝瓶單位,如果是在酒庄內裝瓶(通常這樣的酒更加有質量保證),則寫「MisenBouteilleauChateau」6.——酒庄的所在地7.——在波爾多特有的標志,因為很多人熟悉波爾多的名稱,但是不熟悉在波爾多內一共有57個小產區AOC,所以特別註明這是一支「波爾多的葡萄酒」8.——年份,葡萄收獲的那一年。9——.酒庄的名稱10——.酒庄的標志,一般可能是建築圖案,家族徽章等等11——.裝瓶編號二、葡萄酒標識規定的趨勢1、國際化隨著社會的發展,國際交流的深入,國際貿易力度的加大,商品流通國際化程度的提高,葡萄酒的進出口貿易額也顯著的提高。葡萄酒國際貿易的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葡萄酒標簽法規和標準的國際化進程。美國是世界各國中食品標簽法規最為嚴謹和完善的國家,新法規的研究、制定均處於領先地位。如在原有食品標簽法規基礎上,1992年頒布了「特殊功能食品標簽說明」、「營養標簽聲明法規」及「瓶裝水的質量標准和品名標簽規則」等22個新標簽法規,並分別於1993年和1994年生效。歐洲和其它一些國家已開始仿效美國做法,嚴格要求食品標簽。2、嚴格化(規范化)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葡萄酒消費的量在逐漸加大;而隨著葡萄酒消費群體的擴大,葡萄酒消費水平的層次化也越來越明顯,細分程度也較為明顯。細分程度的提高促使葡萄酒標簽法規與標准更加嚴格。同時,葡萄酒市場的擴大,競爭力度的增強要要求葡萄酒標簽法規與標准更加嚴格地規范市場上的葡萄酒標准。在美國新制定的食品標簽法規規定食品標簽上必須標明營養信息,即維生素、礦物質、蛋白質、熱值、碳水化合物和脂肪的含量等。食品中作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如實標准經政府批准使用的專用名稱。其嚴格程度可想而知。三、葡萄酒標簽法規與標準的國際性進展1、WTO審議葡萄酒法規在技術壁壘委員會的會議上,美國在其它葡萄酒生產國的支持下(包括紐西蘭,澳大利亞,加拿大,阿根廷,玻利維亞,巴西,烏拉圭,墨西哥和巴拉圭)對歐盟關於葡萄酒方面的一些法規(2003年1月起實施)提出了批評。這些規定甚至限制使用某些瓶子的形狀,對一些用來描述葡萄酒生產和熟化過程、葡萄酒質量、顏色、生產地點甚至有關的特殊歷史事件的「傳統術語」進行保護。美國稱這些規定違反了關貿總協定和技術堡壘協定,其立法目的,也就是避免誤導消費者,完全可以通過更寬松一些的貿易法規來實現。紐西蘭也稱歐盟的規定帶有歧視性,對貿易進行了過分的限制。紐西蘭稱對傳統術語的保護和對瓶子進行限制有孛於「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指責歐盟企圖擴大該協議對地理標志的定義。加拿大則批評歐盟「試圖在暗中搞知識產權」。歐盟已經注意到了這些評論並表示要加以考慮。2、歐盟在非正式標簽提案討論中陷入嚴重的孤立技術壁壘委員會的非正式會議集中討論了歐盟和日本提交的標簽提案。歐盟在提案中建議「技術壁壘委員會可以通過對標簽法規進行統一的解釋、翻譯和咨詢來澄清WTO的規定」,對標簽法規的討論尤其應該確保「為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包括對商品的內容和生產或加工方法的了解而實施最起碼的貿易限制措施」。但歐盟的提案並沒有得到多少人的支持。技術壁壘委員會大部分成員認為應該強調現有法規的作用而不是去改變協議或者制定一些新政策。巴西批評歐盟只靠提交一個修改法律的建議就對討論結果妄加定論。印度則聲明歐盟關於商品生產和加工方法的標簽規定違反了技術壁壘協議。3、歐盟對葡萄酒標簽作新規定歐盟從2003年1月1日起實施新規定,葡萄酒的標簽除了要有酒精含量、批號和裝貨者的名字外,還要有釀造方法、傳統概念、產地標志和年份等等。所謂「傳統概念」就是產地特殊的地理環境和產品的特殊性。歐盟解釋,制訂上述規定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增加透明度,有利於公平競爭。但由於中國的葡萄酒尚處於在歐洲開辟市場的階段,此規定會給我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因為「規定」對歐盟內部生產的葡萄酒,特別是有一定知名度的產品另有約定。4、加與歐盟簽署葡萄酒及烈酒標簽協定2004年,加拿大政府與歐盟簽署了一項葡萄酒和烈酒標簽協定,雙方長久以來的酒標爭端也告一段落。該項協議是由加拿大和歐盟雙方經過5年的磋商才最終達成的。雙方的爭端可以追溯到1986年,當時加拿大對本國葡萄酒實行減稅,而且允許酒店專售加拿大葡萄酒,歐盟對其違反相關協議表示不滿。此後,雙方一直就此進行談判,20世紀90年代末期,歐盟還曾威脅除非其同意進一步商談,否則將會把加拿大告上世貿組織。根據此協定,加拿大酒廠本地生產的葡萄酒將不能夠再使用諸如香檳(Champagne)、夏布利(Chablis)、波特(Port)、雪利(Sherry)、勤地(Chianti)等品牌名稱。而各省酒類管理委員會也不能將使用這些名稱的酒列入銷售許可名單,除非它們來自歷史上就已經在釀造的產地。但加拿大可繼續保留其現行的酒類銷售制度。此外,該項協議還為包括冰酒在內的加拿大酒類產品進入歐洲市場提供了方便,同時還保證了歐盟接受加拿大的釀酒操作工藝以及加拿大酒類質量評鑒制度VQA(VintnersQual-ityAlliance)標準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