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酒吧舉辦的啤酒屋、生產並銷售啤酒是否徵收消費稅
是的。
徵收消費稅的。
一、根據我國消費稅條例規定,啤酒屬於回應稅消費品,並答在生產環節交納消費稅。因此,對啤酒屋採用前店後工場方式自產自銷鮮啤酒的行為,應按規定從量計征消費稅,即按啤酒的實際出售量每噸交納220元消費稅(每噸啤酒摺合988升)。
二、啤酒屋出售的鮮啤酒除供應店堂吃外,還有部分外賣,此行為應分別交納營業稅和增值稅,但考慮到本市目前啤酒屋外賣啤酒的比例極小,且不易劃分,因此暫不徵收增值稅,其經營收入全部按「服務業——飲食業」徵收5%營業稅。
三、本市飲食業凡有自產自銷啤酒行為的,均應比照上述規定,分別徵收消費稅和營業稅。
Ⅱ 啤酒屋自製的啤酒銷售8噸,含稅價格為15000元,請計算消費稅
自製啤酒消費稅:250元/噸. 零售價為含稅價格
8月份自製啤酒消費稅專:0.45*250=112.5元
自製啤酒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屬):7200/1.17*0.17=1046.15元
銷售外購的啤酒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2000/1.17*0.17=7555.56元
Ⅲ 消費稅怎麼做可以給我出一些例題和答案嗎
【例題1·計算題】某企業將生產的食用酒精作為酒基,加入食品添加劑調製成配製酒(18度),版當月全部權銷售,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金額18萬元、稅額3.06萬元。
『正確答案』
應納的消費稅=18×10%=1.8(萬元)
『答案解析』(1)以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為酒基,酒精度低於38度的配製酒;(2)以發酵酒為酒基,酒精度低於20度(含)的配製酒,按消費稅稅目稅率表「其他酒」10%適用稅率徵收消費稅。
【例題2·計算題】某啤酒屋(小規模納稅人)2017年6月發生業務如下:店堂點餐消費收入100000元,含銷售瓶裝啤酒2噸收入5000元、用自有設備現釀啤酒0.4噸收入2000元。
『正確答案』
(1)啤酒屋應繳納的服務業增值稅
=100000÷(1+3%)×3%=2912.62(元)
(2)啤酒屋應繳納消費稅=250元/噸×0.4=100(元)
Ⅳ 對飲食業、商業、娛樂業舉辦的啤酒屋 ( 啤酒坊) 利用啤酒生產設備生產的啤酒,應當徵收那些稅要征營業稅
應當徵收消費稅。
Ⅳ 自產自銷啤酒要交哪些稅呢
近接有關分局來電,詢問啤酒屋自產自銷鮮啤酒的有關稅收問題,經研究專,明確如下:
一、根據我國屬消費稅條例規定,啤酒屬於應稅消費品,並在生產環節交納消費稅。因此,對啤酒屋採用前店後工場方式自產自銷鮮啤酒的行為,應按規定從量計征消費稅,即按啤酒的實際出售量每噸交納220元消費稅(每噸啤酒摺合988升)。
二、啤酒屋出售的鮮啤酒除供應店堂吃外,還有部分外賣,此行為應分別交納營業稅和增值稅,但考慮到本市目前啤酒屋外賣啤酒的比例極小,且不易劃分,因此暫不徵收增值稅,其經營收入全部按「服務業——飲食業」徵收5%營業稅。
三、本市飲食業凡有自產自銷啤酒行為的,均應比照上述規定,分別徵收消費稅和營業稅。
四、本通知自1996年9月1日起執行,已按規定徵收的消費稅不予退還。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
Ⅵ 飲食業舉辦的啤酒屋銷售生產的啤酒是否需要征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版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權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應稅勞務,不徵收增值稅。(本條所稱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屬於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
飲食業是服務業,徵收的是營業稅。舉辦的啤酒屋銷售生產的啤酒是屬於混合銷售行為,所以徵收的是消費稅、營業稅及其他相關稅費,不徵收增值稅。
Ⅶ 飲食業,娛樂業銷售自製的啤酒是否應當繳納消費稅
飲食業,娛樂業銷售自製的啤酒應當繳納消費稅.
Ⅷ 下列需要交消費稅的多選
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消費稅稅目共有14 個,具體內容如上圖所示。
其中:
第二類、酒及酒精,酒是酒精度在 1 度以上的各種酒類飲料,包括白酒、黃酒、啤酒、果啤和其他酒;酒精又名乙醇,是指用蒸餾或合成方法生產的酒精度在95 度以上的無色透明液體。具體征稅范圍包括:
(1) 白酒。包括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
① 糧食白酒,是指以高梁、玉米、大米、糯米、大麥、小麥、青裸等各種糧食為原料,經過糖化、發酵後,採用蒸餾方法釀制的白酒。
② 薯類白酒,是指以白薯(紅薯、地瓜)、木薯、馬鈴薯、芋頭、山葯等各種干鮮薯類為原料,經過糖化、發酵後,採用蒸餾方法釀制的白酒。用甜萊釀制的白酒,比照薯類白酒征稅。
(2) 黃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秈米、大米、黃米、玉米、小麥、薯類等為原料,經加溫、糖化、發酵、壓榨釀制的酒。包括各種原料釀制的黃酒和酒度超過12 度(含12 度)的土甜酒。
(3) 啤酒,分為甲類啤酒和乙類啤酒,是指以大麥或其他糧食為原料,加入啤酒花,經糖化、發酵、過濾釀制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
對飲食業、商業、娛樂業舉辦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產設備生產的啤酒,應當徵收消費稅。
(4) 其他酒,是指除糧食白酒、薯類白酒、黃酒、啤酒以外,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種酒,包括糠麩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復制酒、果木酒、汽酒、葯酒等。
對以黃酒為酒基生產的配製或泡製酒,按其他酒徵收消費稅。調味料酒不征消費稅。
(5)酒精,又名乙醇,是指以含有澱粉或糖分的原料,經糖化和發酵後,用蒸餾方法生產的酒精度數在95度以上的無色透明液體,也可以石油裂解氣中的乙烯為原料,用合成方法製成。包括用蒸餾法和合成方法生產的各種工業酒精、醫葯酒精、食用酒精。
以外購酒精為原料、經蒸餾脫水處理後生產的無水乙醇,按酒精徵收消費稅。
Ⅸ 求助:消費稅
徵收增值稅。凡徵收消費稅的貨物,一定徵收增值稅。這屬於營業稅的兼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