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啤酒和黃酒的包裝物押金,增值稅和消費稅計稅時各如何處理
1、除啤酒、黃酒以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不論是否逾期,在銷售時一起並入銷版售額權計征增值稅與消費稅;
2、其他貨物(包括啤酒、黃酒)的包裝物押金,視其是否逾期,如果沒有逾期,且在一年之內的,則不需要並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和增值稅,如果逾期或者超過1年不再退還的,則需要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3、而對啤酒、黃酒的包裝物押金,由於消費稅是從量計征,包裝物押金即使過期,也不存在計征消費稅的問題。
納稅申報
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間與主管國稅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是相聯系的。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一個季度。
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納稅人,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為一個納稅期的納稅人,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次月1至15日申報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以一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規定僅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
增值稅固定業戶向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增值稅非固定業戶向銷售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⑵ 為什麼啤酒從量徵收 其包裝物押金逾期時就不繳納消費稅了
你好,從量徵收,其計稅依據是數量,如啤酒是以噸為計量單位,其包裝物不論是否有押金、押金多少,都不會影響其銷售的啤酒的噸數,即數量。所以,應該說,啤酒的包裝物押金,不論是否逾期,都不會影響到其消費稅。
⑶ 為什麼啤酒包裝物押金取得和逾期都不交消費稅
包裝物押金是價外費用計入銷售額,而從量是銷售數量。啤酒是從量計稅回的,押金就交增值稅了答。
消費稅(Consumer tax),是政府向消費品徵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徵收。銷售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是在對貨物普遍徵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徵收的一個稅種。
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在流轉稅中新設置的一個稅種。現行消費稅的徵收范圍主要包括:煙,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等。
⑷ 是不是啤酒的包裝物押金不交消費稅
是的,可以這樣理解。對於啤酒的包裝物押金是不計算繳納消費稅的,因版為啤酒從量定權額徵收消費稅。這個問題您這樣把握一下:
(1)除啤酒、黃酒以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不論是否逾期,在銷售時一起並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與消費稅;
(2)其他貨物的包裝物押金,應該視其是否逾期,如果沒有逾期,且在一年之內的,則不需要並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和增值稅,如果逾期或者超過1年不再退還的,則需要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3)而對啤酒、黃酒的包裝物押金,由於消費稅是從量計征,包裝物押金即使過期,也不存在計征消費稅的問題。
但是注意:包裝物押金需要在確定適用稅額(220元或250元)時並入啤酒的銷售價格,例如:每噸啤酒出廠價格不含包裝物押金時可能小於3000元(適用220元/噸),將包裝物押金並入後可能價格就超過3000元從而適用250元/噸的稅額了。
祝您學習愉快!
⑸ 為什麼黃酒和啤酒的押金不記入銷售額
押金是要還的吧,應該是「其他應付款--押金」
⑹ 啤酒,黃酒和白酒的包裝物押金為何在稅法上處理不同呀
這應該涉及一些國家政策不同吧.......
應該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
⑺ 啤酒黃酒按是否逾期如何處理包裝物押金
(1)除啤酒、黃酒以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不論是否逾期,在銷售時一起並入銷回售額計征增值稅與消費稅;答
(2)其他貨物的包裝物押金,應該視其是否逾期,如果沒有逾期,且在一年之內的,則不需要並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和增值稅,如果逾期或者超過1年不再退還的,則需要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3)而對啤酒、黃酒的包裝物押金,由於消費稅是從量計征,包裝物押金即使過期,也不存在計征消費稅的問題。但是如果逾期,是需要徵收增值稅的。
⑻ 稅收上的黃酒和啤酒的包裝物押金怎麼處理
增:
(1)1年以內,又未過期,不並入銷售額征稅。
(2)啤酒、黃酒押金,按專上述押金規定處屬理。
(3)白酒、其他酒,無論是否返還,均並入當期銷售額征稅。
消:
(1)與增(1)、(3)相同
(2)啤酒、黃酒押金任何時候均不並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只依據銷售數量從量徵收消費稅)
(3)啤酒押金(除重復使用塑料周轉箱)在確定從量稅稅額時計入銷售價格總額,用以確定適用稅額。
⑼ 啤酒包裝物押金就是取得時和逾期時都不作為價外費用計征消費稅的,怎麼解釋
對於啤酒復的包裝物押金是制不計算繳納消費稅的,因為啤酒從量定額徵收消費稅。這個問題您這樣把握一下:
(1)除啤酒、黃酒以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不論是否逾期,在銷售時一起並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與消費稅;
(2)其他貨物的包裝物押金,應該視其是否逾期,如果沒有逾期,且在一年之內的,則不需要並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和增值稅,如果逾期或者超過1年不再退還的,則需要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3)而對啤酒、黃酒的包裝物押金,由於消費稅是從量計征,包裝物押金即使過期,也不存在計征消費稅的問題。
這句話也是教材的原文規定。
⑽ 坐等 啤酒和黃酒從量定額押金包裝物為什麼不要徵收消費稅大白話解釋最好舉個例子,謝謝啦
由於啤酒黃酒採用從量定額辦法徵收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是內銷售數量而非容銷售金額,征稅的多少與銷售數量成正比,而與銷售金額無直接關系。因此,企業銷售啤酒時,如果發生包裝物銷售行為,或收取押金,而押金是以價格算的,不是以數量算的,所以不存在計征消費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