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想問下,去便利店上班要不要交押金啊
不用。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
⑵ 雪花啤酒空瓶無人回收,可以進行投訴嗎
投訴無門,原因是經濟形勢不好,啤酒瓶回收會虧本
⑶ 對於買整想啤酒但是不願意押箱子押金的人怎麼處理
一般為了不得罪顧客,送個小東西唄,下酒小零食之類,只要對收益影響不大,還能吸引顧客多買
⑷ 不給退啤酒瓶押金怎麼辦
訴訟成本太高;
投訴消協估計也不會受理;
最簡單的辦法,告知對方不給你解決,擬將採取一切辦法披露此行為,影響其商業信譽,告知其不要因小失大。
⑸ 買了一箱啤酒才35收了我20塊押金,押金能拿回嗎
這是可以的。
⑹ 啤酒瓶的押金如何繳納增值稅
某啤酒廠為一般納稅人。按該廠規定,發出啤酒瓶每隻收取押金0.50元,回收舊瓶時再退回每隻0.27元,另外該廠規定在發貨後一年內未歸還酒瓶的將沒收押金。目前,國稅部門要他們就押金繳納增值稅,
請問:要該廠繳納增值稅是否合理?如何計算?
答:根據上述反映的情況,該廠應繳納增值稅。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境內銷售貨物的單位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繳納增值稅;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價外費用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包裝物租金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的押金,如果單獨記賬核算的,一般不並入銷售額征稅。但對逾期(以一年為期限)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退還均並入銷售額征稅。根據以上規定,啤酒廠收取的是押金,本可不征稅,但是發出和收回酒瓶存在著差價,該差價等同於租金,所以該企業應以發出酒瓶的數量乘以單價差0.23元(0.50-0.27)補記收入,並補交增值稅。另外當啤酒瓶自發出一年尚未收回的,應按數量乘以單價0.27元補記收入,並繳納增值稅。因此當地國稅部門要求該廠繳納增值稅是符合政策規定的。
⑺ 我的包忘在了便利店,店員私藏,我該怎麼辦
現在的社會科技發達,條條街道,各個門市店,都按上了監控器,你可以上便利店去調監控,這是最好的證據,如果這個店沒有監控,那你可以找便利店的老闆或負責人,進行調查`,實在不行就報警讓警察來處理
⑻ 周轉材料啤酒瓶收取押金怎樣記賬
借:周轉材料
貸:其他應付款——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