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啤酒從量徵收 其包裝物押金逾期時就不繳納消費稅了
你好,從量徵收,其計稅依據是數量,如啤酒是以噸為計量單位,其包裝物不論是否有押金、押金多少,都不會影響其銷售的啤酒的噸數,即數量。所以,應該說,啤酒的包裝物押金,不論是否逾期,都不會影響到其消費稅。
B. 為什麼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品收取的押金都要記入當期銷售額征稅
是這樣的,抄除黃酒和啤酒襲外其他酒類的產品收取的(包裝物)押金都要計入當期銷售額征稅。
啤酒和黃酒比較特殊有兩個原因:
1、包裝物在啤酒銷售過程中所佔比重較大,而且能夠重復使用,所以就不再計算,黃酒算是一種鼓勵政策。
2、增值稅的計稅依據和消費稅的計稅依據相同,在消費稅中啤酒和黃酒是從量計征,無法把包裝物的押金一同計算進去。為了征稅便捷,便不再計算包裝物押金。
C. 坐等 啤酒和黃酒從量定額押金包裝物為什麼不要徵收消費稅大白話解釋最好舉個例子,謝謝啦
由於啤酒黃酒採用從量定額辦法徵收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是內銷售數量而非容銷售金額,征稅的多少與銷售數量成正比,而與銷售金額無直接關系。因此,企業銷售啤酒時,如果發生包裝物銷售行為,或收取押金,而押金是以價格算的,不是以數量算的,所以不存在計征消費稅的問題。
D. 啤酒徵收消費稅的問題
甲類啤酒每噸應交消費稅250元
60噸(甲類啤酒)應交消費稅=60*250=15000(元)
啤酒是按數量計征的,與售價、包裝物等因素均無關。
E. 啤酒包裝物押金及消費稅
啤酒消費稅是從量稅,啤酒包裝物押金不直接計算消費稅,但啤酒消費稅按照不同的類別稅率不同,在判斷啤酒類別時按照銷售額(含包裝物押金)進行判斷時,要將包裝物押金計算在銷售額以內。
F. 為什麼啤酒包裝物押金取得和逾期都不交消費稅
包裝物押金是價外費用計入銷售額,而從量是銷售數量。啤酒是從量計稅回的,押金就交增值稅了答。
消費稅(Consumer tax),是政府向消費品徵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徵收。銷售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是在對貨物普遍徵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徵收的一個稅種。
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在流轉稅中新設置的一個稅種。現行消費稅的徵收范圍主要包括:煙,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等。
G. 啤酒包裝物押金要繳消費稅嗎
不繳消費稅。
對於啤酒的包裝物押金是不計算繳納消費稅的,因為啤酒從量定額徵收消費稅。
(1)除啤酒、黃酒以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不論是否逾期,在銷售時一起並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與消費稅;
(2)其他貨物的包裝物押金,應該視其是否逾期,如果沒有逾期,且在一年之內的,則不需要並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和增值稅,如果逾期或者超過1年不再退還的,則需要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3)而對啤酒、黃酒的包裝物押金,由於消費稅是從量計征,包裝物押金即使過期,也不存在計征消費稅的問題。
H. 啤酒的押金不徵收消費稅,那麼也不徵收增值稅因為二者計價口徑應該是一致的,這句話為什麼不對
問題出在計價口徑吧,押金不屬於收入,所以不能征稅。
I. CPA稅法上的啤酒包裝物押金不算做銷售額,但是為什麼在計算消費稅的時候,這部分押金又算入銷售額內呢
啤酒包裝物押金不並入銷售額,但是計算消費稅時啤酒的計稅依據含包裝物、包裝物押金以及酒。
J. 啤酒包裝物押金就是取得時和逾期時都不作為價外費用計征消費稅的,怎麼解釋
對於啤酒復的包裝物押金是制不計算繳納消費稅的,因為啤酒從量定額徵收消費稅。這個問題您這樣把握一下:
(1)除啤酒、黃酒以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不論是否逾期,在銷售時一起並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與消費稅;
(2)其他貨物的包裝物押金,應該視其是否逾期,如果沒有逾期,且在一年之內的,則不需要並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和增值稅,如果逾期或者超過1年不再退還的,則需要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3)而對啤酒、黃酒的包裝物押金,由於消費稅是從量計征,包裝物押金即使過期,也不存在計征消費稅的問題。
這句話也是教材的原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