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計算啤酒消費稅相關問題
包裝物要計入到啤酒適用稅率計算中去。
增值稅:啤酒黃酒除外,白酒等銷售,專包裝物押金均屬在稅務處理上視同收入,徵收增值稅。
消費稅:白酒同增值稅。啤酒不是按價格征稅,而是數量,包裝物押金只是計算啤酒的適用稅率,如果啤酒價格+包裝物價格達到3000元/噸,就按250元征稅。最終包裝物押金是不收稅的,只是計算稅率的參考
❷ 酒類的消費稅計算方法
白酒消費稅是是按照%的從價稅率和0.5元/斤的從量稅計算的。
稅費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1)糧食白酒、薯類白酒計稅依據如下:
①生產銷售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為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實際銷售數量;
②進口、委託加工、自產自用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分別為海關核定的進口征稅數量、委託方收回數量、移送使用數量;
③生產銷售、進口、委託加工、自產自用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價定率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按《消費稅暫行條例》及其有關規定執行。
(2)下列酒類產品比照糧食白酒適用25%的比例稅率
①糧食和薯類、糠麩等多種原料混合生產的白酒;
②以糧食白酒為酒基的配置酒、泡製酒;
③以白酒或酒精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
(2)啤酒實行什麼消費稅擴展閱讀:
計稅方法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准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❸ 啤酒從量計算消費稅的稅負
現行啤酒消費稅抄單位稅額仍執行財政部、稅務總局2001年下發的《關於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 84號)規定:即消費稅從量徵收,出廠價在3000元/噸以上產品250元/噸,3000元/噸以下產品220元/噸。
考慮到產品升級、通貨膨脹等因素,啤酒出廠價格總體逐年攀開,而啤酒消費稅占銷售收入比重則成走低態勢,目前比重在7%至9%之間。
(3)啤酒實行什麼消費稅擴展閱讀:
酒類產品的稅目分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啤酒、黃酒、其他酒和酒精。
1、白酒消費稅稅率包括定額稅率和比例稅率,比例稅率為糧食白酒25%、薯類白酒15%,定額稅率為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每斤(500克)0.5元。
2、啤酒稅率為定額稅率。每噸啤酒出廠價在3000元(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的,單位稅額為每噸250元;每噸啤酒出廠價在3000元以下的,單位稅額為每噸220元。娛樂業、飲食業自治啤酒,單位稅額每噸250元。
3、應納稅額=從量計算的應納稅額+從價計算的應納稅額 =銷售數量×定額稅率+銷售額×比例稅率
參考資料:網路_白酒消費稅
❹ 不是說啤酒是在生產環節繳納消費稅的嗎為什麼在銷售環節還要繳納
因為所謂的生產環節繳納不是說生產出多少就要交稅,而是啤酒生產企業在銷售啤酒的時候繳納消費稅,所以,啤酒在在銷售環節還要繳納。
同理,金銀鑽類飾品在零售環節納稅,是指零售商對外銷售時納稅;卷煙在批發環節納稅,是指批發商向零售商銷售時納稅。
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只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以後的批發、零售等環節,因為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消費稅納稅地點:
1、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應當向納稅人核算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委託個人加工以外,由受託方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代收代繳消費稅稅款。委託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託方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3、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4、納稅人到外縣(市)銷售或者委託外縣(市)代銷自產應稅消費品的,於應稅消費品銷售後,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❺ 關於啤酒包裝物消費稅的問題
對於應稅消費品包裝物押金,如果是不再退還和收取1年以上的,應並入應稅消費品一並徵收版消費稅。權
但是,有一樣是特殊的,那就是酒類生產企業,「除啤酒、黃酒」以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怎樣核算,都要並入銷售額中徵收消費稅。
也就是說,酒類產品中,啤酒和黃酒包裝物押金,按一般消費品包裝物押金的規定確定是否征消費稅;而除這兩樣之外的其他酒類,包裝物押金一律征消費稅。
題目中沒有特殊說明啤酒的包裝物押金已超過一年或不再退還,所以視為正常押金,不徵收消費稅。
❻ 啤酒的消費稅適用稅額應在什麼時候進行計算
1.具體來說,按次計算
2.什麼時候出售,就什麼時候計算
3.關鍵是你沒弄懂什麼是『出廠價』版
出廠價:是指權銷售給二級經銷商的價格。
其實,就是俗稱的銷售價。既然是銷售價,管你是上年、上月、還是今年、本月?!你銷售的時候是什麼價,就按這個價計算適用稅率。
舉兩個例子:
1.工廠三年前生產了一批啤酒,現在出售。【就按現在這個銷售價計算適用稅率】
2.工廠生產了一批啤酒,一半賣給A企業,4000元/噸;另一半賣給B企業,2000元/噸。【賣給A企業的那一半按250元/噸計算消費稅;賣給B企業那一半按220元/噸計算消費稅】
懂邏輯沒?
❼ 啤酒消費稅稅率
啤酒的消費稅實行從量定額計征。甲類啤酒250元/噸,乙類啤酒220元/噸。
❽ 啤酒徵收消費稅的問題
甲類啤酒每噸應交消費稅250元
60噸(甲類啤酒)應交消費稅=60*250=15000(元)
啤酒是按數量計征的,與售價、包裝物等因素均無關。
❾ 這個啤酒的消費稅怎麼算呢
消費稅制:
3000*106/2*50+20000/100*106*(1+3%)*3000*330*24/1000/988*220=12347.75
如果題中的啤酒優惠稅率3.5元/升是指消費稅率的話,那麼上式最後就不能乘以220而應該乘以3.5了.
增值稅
2238.69
❿ 啤酒類計征消費稅問題
《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黃酒、啤酒是以噸為稅額單位;汽油、柴油是以升為稅回額單位的。但是,考答慮到在實際銷售過程中,一些納稅人會把噸或升這兩個計量單位混用,為了規范不同產品的計量單位,以准確計算應納稅額,噸與升兩個計量單位的換算標准見表3-2。
表3-2 噸、升換算表
啤酒 1噸=988升 汽油 1噸—1388升
黃酒 1噸=962升 柴油 1噸=1 176升
石腦油 1噸=1 385升 溶劑油 1噸=1 282升
潤滑油 1噸=1 126升 、 燃料油 1噸=1 015升
航空煤油 1噸=1 246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