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銷售白酒如何計算消費稅
消費稅的計算方法如下:
消費稅=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期間費用-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銷 售費用-財務費用-管理費用-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產品稅前利潤=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分攤後的銷售稅金及附加-分攤後的期間費用
產品銷售收入= 國內銷售收入+出口銷售收入
產品銷售成本是指與產品銷售收入相對應的銷售成本。
分攤後的銷售稅金及附加 = 企業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分攤比例(按照銷售額進行分攤)
分攤後的期間費用= 企業期間費用合計×分攤比例(按照銷售額進行分攤)
分攤比例(%)=該種產品銷售額/企業生產全部產品銷售額(包括該種產品)×100%。
(1)白酒的消費稅怎麼算擴展閱讀:
消費稅稅率:
費用分為消費稅和購置稅,分別為5%和3%~5%。要交納5%的購置稅,個人只需要交3%。家用汽車分1升排量以下輕自動車和1升以上普通自動車兩個類型。相應的,小型車的購置稅只相當於大型車的一半左右。養車費中所包括的汽車驅動稅、重量稅和保有稅也都有相應的優惠。
小排量汽車從購置到使用、保養都有優惠政策。例如在汽車特別消費稅上,排氣量2.0L以上的車要交納總車價的10%,0.8L至2.0L的車交納5%,不滿0.8L的微型車則免除;在車輛登記稅等方面,微型車也全部免稅。除此之外,微型車還可以免交駕照稅,享受過路費減半等優惠。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上面所列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每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消費稅
㈡ 白酒的消費稅增值稅計算
乙酒廠代收代繳消費稅=[(60000*87%+25000+15000)+8*2000*0.5]/(1-25%)*25%+8*2000*0.5=41400
乙繳納增值稅=25000*17%=4250
甲繳納增值稅=16000*7*17%-60000*13%-25000*17%=6990運費未取得專用運輸回發票,不得答抵扣
㈢ 關於一個白酒消費稅計算的問題
你自己都已經解釋了,6000元/噸要換算成一斤多少元,就是6000/2000,就是每斤3元,直接就可以和500算出定率所要繳納的稅款了。
㈣ 現在銷售白酒的消費稅的稅率和計算方法是怎麼樣的啊
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的確定,主要是在自產自用、委託加工等生產經營方式中版,以權及在進口和核定計稅價格等環節中體現,不同的方式和環節,計稅價格的計算方法也不同。
採用自產自用的方式,《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實行復合計稅辦法的,其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糠麩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屬於其他酒,使用10%的比例稅率。但是如果糠麩白酒、其他白酒與糧食白酒或薯類白酒混合生產白酒,則從高適用稅率。
注會
㈤ 白酒消費稅怎麼算
"自己生產糧食白酒100萬元另外向購買方收取品牌使用費35.1萬元",上述的表述中金額單內位為萬元容。
上述公式中的10000,先換算為元,後來再除以10000,換算為萬元。實際計算過程如下 :
不含稅銷售額的從價計征應計消費稅:(100+35.1÷1.17)×10000×20%=260,000.00
從量計征的消費稅:15噸×2000斤×0.5元/斤=15,000
㈥ 現在銷售白酒的消費稅的稅率和計算方法是怎麼樣的啊
白酒的比例稅率:20%,定額稅率:0.5元/每斤(500克)
包括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
白酒應納消費稅=銷售數量*定額稅率+應稅銷售額*比例稅率
㈦ 白酒消費稅怎麼算
"自己生產糧食白酒100萬元另外向購買方收取品牌使用費35.1萬元",上述的表述中金額單位為萬元。回
上述公式中的10000,先換算答為元,後來再除以10000,換算為萬元。實際計算過程如下 :
不含稅銷售額的從價計征應計消費稅:(100+35.1÷1.17)×10000×20%=260,000.00
從量計征的消費稅:15噸×2000斤×0.5元/斤=15,000
㈧ 關於白酒消費稅的計算
"自己生產糧食白酒抄100萬元另外向購買方收取品牌使用費35.1萬元",上述的表述中金額單位為萬元。
上述公式中的10000,先換算為元,後來再除以10000,換算為萬元。實際計算過程如下
:
不含稅銷售額的從價計征應計消費稅:(100+35.1÷1.17)×10000×20%=260,000.00
從量計征的消費稅:15噸×2000斤×0.5元/斤=15,000
㈨ 酒類的消費稅計算方法
白酒消費稅是是按照%的從價稅率和0.5元/斤的從量稅計算的。
稅費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1)糧食白酒、薯類白酒計稅依據如下:
①生產銷售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為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實際銷售數量;
②進口、委託加工、自產自用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分別為海關核定的進口征稅數量、委託方收回數量、移送使用數量;
③生產銷售、進口、委託加工、自產自用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價定率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按《消費稅暫行條例》及其有關規定執行。
(2)下列酒類產品比照糧食白酒適用25%的比例稅率
①糧食和薯類、糠麩等多種原料混合生產的白酒;
②以糧食白酒為酒基的配置酒、泡製酒;
③以白酒或酒精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
(9)白酒的消費稅怎麼算擴展閱讀:
計稅方法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准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㈩ 酒類的消費稅計算方法是什麼
酒類產品的稅目分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啤酒、黃酒、其他酒和酒精。
(1)白酒消費稅稅率包括定額稅率和比例稅率,比例稅率為糧食白酒25%、薯類白酒15%,定額稅率為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每斤(500克)0.5元。
(2)啤酒稅率為定額稅率。每噸啤酒出廠價在3000元(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的,單位稅額為每噸250元;每噸啤酒出廠價在3000元以下的,單位稅額為每噸220元。娛樂業、飲食業自治啤酒,單位稅額每噸250元。
(3)應納稅額=從量計算的應納稅額+從價計算的應納稅額 =銷售數量×定額稅率+銷售額×比例稅率
小酒廠一律實行查實徵收辦法,不再實行定額、定律的雙定征稅辦法。
例如,某卷煙廠本月銷售1000大箱(每大箱250條)卷煙,其中500箱調撥價格(不含增值稅)為每條40元,另500箱調撥價格(不含增值稅)為每條80元,本月進項稅額為1300000元。應納消費稅和增值稅計算如下:
(1)消費稅計算
從量計稅:應納稅額=150×1000=150000(元)
從價計稅: 調撥價格每條40元的卷煙應納稅額=40×(500×250)×30%=1500000(元)
調撥價格每條80元的卷煙應納稅額=80×(500×250)×45%=4500000(元) 應納消費稅額=150000+1500000+4500000=6650000(元)
(2)增值稅計算
應納增值稅額=[40×(500×250)+80×(500×250)]×17%-1300000
=2550000-1300000
=12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