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無證經營怎麼處罰,處罰依據是什麼
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回定予以處罰答。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依據國務院頒發的《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規定:第十三條 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第十四條 明知屬於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❷ 無證經營怎麼個處罰標准
個體工商戶未經登記擅自開業的,屬無照經營行為。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萬元以下罰款。
依據國務院頒發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二萬元以下罰款;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如果任何未經許可的商業行為危及人類健康,有嚴重的潛在的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或破壞環境資源、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和其他財產沒收專門用於無照經營和不少於50000元人民幣的罰款但同時給予不超過500000元。法律、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擴展材料:
制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公平競爭,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六日公布,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有22個。根據《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作出修改。
下列違法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的規定予以查處:
(一)未取得依法應當取得的許可證等批准文件或者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
(二)未取得營業執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取得營業執照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
(三)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
(四)無照經營被注銷登記、吊銷營業執照,或者營業執照期滿後,未按照規定辦理新的登記手續,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
(五)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或者未經批准擅自從事只能憑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從事的經營活動的;
項規定的行為(1)和(5)前款規定的追究和處理許可和審批部門(以下簡稱許可和審批部門),如公安、國土資源、建設、文化、公共衛生、質檢、環保、新聞出版、葯品監督管理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但是,對當事人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的行政處罰。
❸ 無照經營白酒生產,銷售應該由哪個部門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九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專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屬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
第八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❹ 無證經營酒水和飲料怎麼處罰
呵呵噠,你也太背了吧
❺ 無照,無證白酒加工小作坊 喝壞了人 犯罪嗎
對於無證加工白酒喝壞人的情形,情節嚴重,社會危害性大的,構成生產、銷售有毒版、有害食品罪,一經定權罪,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❻ 江蘇徐州釀酒小作坊無證怎麼處罰。
無證生產,是來違法行自為。根據《食品安全法》第122條:
第一百二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明知從事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❼ 無證賣白酒怎麼處罰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要求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准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
購買白酒
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
1、請選擇在證照齊全、信譽較好的食品生產企業、商超購買白酒;不要在無證無照生產經營場所及流動攤販處購買白酒或散裝白酒,特別是價格明顯低於正常水平的白酒。
2、盡量選購正規廠家生產的預包裝白酒,查看標簽內容是否齊全(應標明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或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產品標准號、生產許可證編號)。
按照《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酒精度大於等於10%的飲料酒可以不標示保質期。如需購買散裝白酒,請選擇有酒類生產許可資質的企業進行購買。
3、請消費者不要購買「無產品標識、無生產廠家、無生產地址、無生產日期」的散裝白酒,如發現可以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4、注意留存購買白酒的購物小票和實物,以備調查取證,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❽ 請問一般工商查處無證小作坊是怎麼處罰的
罰款並且查封處置。
根據我國《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規定
第五條經營者未依法取得許可從事經營活動的,由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的部門予以查處;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予以查處。
第六條經營者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責的部門(以下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查處。
第七條經營者未依法取得許可且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依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予以查處。
第八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及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以下統稱查處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密切協同配合,利用信息網路平台加強信息共享;發現不屬於本部門查處職責的無證無照經營,應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第九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向查處部門舉報無證無照經營。
查處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受理舉報的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並安排人員受理舉報,依法予以處理。對實名舉報的,查處部門應當告知處理結果,並為舉報人保密。
第十條查處部門依法查處無證無照經營,應當堅持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具備辦理證照的法定條件、經營者有繼續經營意願的,應當督促、引導其依法辦理相應證照。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涉嫌無照經營進行查處,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責令停止相關經營活動;
(二)向與涉嫌無照經營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調查了解有關情況;
(三)進入涉嫌從事無照經營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四)查閱、復制與涉嫌無照經營有關的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對涉嫌從事無照經營的場所,可以予以查封;對涉嫌用於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對涉嫌無證經營進行查處,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措施。
第十二條從事無證經營的,由查處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三條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四條明知屬於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五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的,由查處部門記入信用記錄,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公示。
(8)白酒小作坊無證經營怎麼處罰擴展閱讀:
成都市郫都區2017年整治無證無照經營小作坊(企業)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4月6日上午,由郫都區市場和質量監管局牽頭,聯合團結鎮、安靖鎮鎮政府,區公安局、區環保局、區國土局、區規建等10多家相關職能部門,開展了近年來最大力度、最大規模的無證無照企業集中拆除行動。
拆除連片無證無照經營小作坊(企業)共60餘家,佔地面積達357畝。按照整治行動計劃,在本月底前,全區所有2300餘戶無證無照經營小作坊(企業)都將被拆除完畢。
隨著挖掘機的「轟隆」作業,一棟棟加工廠房應聲倒下,今日一早,在團結鎮長河村、石橋村,郫都區集中拆除無證無照小作坊(企業)行動在這里展開,執法人員出動十餘台大型工程挖掘機,逐一將廠房拆除。
「實在是太好了,就像是拔掉了我們心裡的一根刺一樣痛快。」拆除現場,當地群眾無不拍手稱快,石橋村居民陳先明大爺說,以前這些企業不僅噪音大、粉塵重,排出來的氣味也十分刺鼻,住在附近的居民真是苦不堪言,早就盼著政府把這些無證無照的企業趕緊拆掉,這下終於還大家一個清爽干凈的環境了。
記者了解到,此前,在長河村、石橋村一帶,相連成片的無證無照的小作坊(企業)達到60多家,多為廢舊木材加工、石材加工、塑料製品類的生產企業,其生產產生的粉塵、異味、垃圾等對環境污染很大,周圍群眾也反映強烈,多次向鎮政府、區政府投訴舉報。
近幾年來,區政府、鎮政府也不斷開展整治行動,但由於這些無證無證小作坊(企業)隱蔽性強、流動性大,容易「死灰復燃」,整治效果不佳。
2018年初,郫都區啟動整治無證無照經營小作坊(企業)專項行動,也打響了2017年生態環境保護攻堅戰,確定把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等切身利益,以及影響區域經濟健康運行重大問題的無證無照生產經營活動作為重點整治對象,堅決查處取締。
同時實施分類治理,特別對安靖鎮、團結鎮、犀浦鎮片區環境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無證無照小作坊(企業)進行強力整治規范,該拆除的一律拆除,該整改的都要整改規范。
「這次我區開展的整治無證無照經營小作坊(企業)專項行動,是近年來決心最大、力度最大、規模最大的一次行動,對這些環境污染嚴重的無證無照企業通過集中拆除,可以杜絕『死灰復燃』。」郫都區市場和質量監管局執法大隊副大隊長李洪成介紹說。
集中拆除行動重點在區內的團結鎮、安靖鎮、犀浦鎮、紅光鎮等區域展開,行動中,對摸底發現的無證無照小作坊、企業發放了通告,在4月前勸其自行關閉、搬離。
到目前,多數分散的無證無照小作坊(企業)已經進行了關閉。4月底之前,這樣的集中拆除行動每周都會進行,將對全區范圍的2300餘家對環境有污染的無證無照小作坊(企業)全部拆除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