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典雪津啤酒多少度
金典雪津啤酒原麦汁浓度为8°,酒精度为≥3.%(3.1度)。
啤酒度数的三种分类:
高浓度型:麦来芽汁浓度在14°至20°,这种啤酒生产周期长,稳定性好,适于贮存和远途运输;
中浓度型:麦芽汁浓度在10°至12°,以12度为普遍,是我国啤酒生产的主要品种;
低浓度型:麦芽汁浓度在6°至8°,夏季可做清凉饮料,缺点是稳定性差,保存时间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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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的功效与作用
保护血管。适量喝啤酒的高血压男性患者,其致死性和非致死性心脏病发作的风险都有所减低。适度喝啤酒也有助于防止血栓形成,预防缺血性脑中风。
降低糖尿病风险。研究显示,糖尿病人中度饮酒也能减少最大的杀手——冠心病发作的风险。研究还表明,饮酒会增加胰岛素敏感性或消炎作用。
维护心脏健康。大量的研究表明,适度饮酒,包括啤酒,可降低患心脏病的危险。在那些生活方式健康的男性中,适度饮酒者比禁酒者的心脏病发作的风险,降低了40%-60%。
使骨骼强壮。研究表明,啤酒在预防骨质流失与重建男性骨量上面可以发挥作用,但对于年轻妇女、更年期过后的妇女却没有发现益处。据称,可能是饮料中硅含量较高。但过量饮酒,可导致骨折的几率大大增加。
保持活力。在适度饮酒与总死亡率间有一种相反的联系,每天喝1-2杯酒的人,死亡风险似乎最低,这可能是由于啤酒起到了起到预防冠心病和中风的作用。
Ⅱ 跪求:啤酒企业所交税种,税率
一、如该啤酒企业是商贸企业,则一般需缴纳以下税种: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6%税率(可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附加:
城建税:视企业所在地区不同而税率不同,具体税率可咨询当地税局;教育费附加:税率3%;河道管理费:税率1%。
3、企业所得税:税率25%。
4、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工薪所得级距不同适用5%-45%的税率。
二、如该啤酒企业是生产企业,除需缴纳上述税种外还需缴纳“消费税”,税率为:
1、甲类啤酒:250元/吨;
2、乙类啤酒:22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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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啤酒消费税简介
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大背景下,白酒行业长期以来存在的利用关联交易避税的“潜规则”将不再被容忍。国税总局在2009年7月23日出台了《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也是继烟草消费税后调整的又一个消费税品种。
随着白酒消费税相关调整方案的正式出台,最近市场盛传啤酒消费税也将随之出台相应的调整方案。根据中信证券发布的调查报告称,和白酒消费税上调方案不同的是,啤酒消费税上调的方案可能是直接上调税率,上调幅度可能在20%—40%之间。
二、原因分析
啤酒消费税税率在酒类最低,且呈现逐步下降态势,因此调整也在情理之中。
现行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仍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2001年下发的《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84号)规定,即消费税从量征收,出厂价在3000元/吨以上产品250元/吨,3000元/吨以下产品220元/吨。
考虑到产品升级、通货膨胀等因素,啤酒出厂价格总体逐年攀开,而啤酒消费税占销售收入比重则成走低态势,目前比重在7%至9%之间(初步估算,2008年青岛啤酒比重为7.7%,燕京啤酒8.5%),远低于白酒(20%以上),略低于葡萄酒(10%)的比重。
三、发展预测
提高消费税税率短期利空啤酒行业,主要企业盈利能力受到较大影响。
假定啤酒消费税税率从09年7月1日起上调30%,同时不考虑提价因素,青岛啤酒09年下半年将多缴2亿元税费,净利润将下降12.88%。影响燕京啤酒09年下半年将多缴1.4亿元税费,净利润将下降15.82%,影响09年EPS0.09元,2010年将多缴3亿元消费税,净利润将下降29.3%,影响EPS0.18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啤酒消费税
Ⅲ 啤酒进口税金要交多少,关税多少
这个要看你买的啤酒属于什么性质。
个人购买(网购)限值为单次2000元,一年总额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Ⅳ 一年交多少税
差距还是挺大的。
残疾人免税政策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并商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决定在全国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交营业税中退还。
(三)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
单位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四)兼营本通知规定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五)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六)本条所述“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一) 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办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对单位按照第一条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本条所述“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6号)第六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3)财法字第40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4号]第三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四、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四号)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4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的条件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均可申请享受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
(二)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1.5%(含1.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不得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六、其他有关规定
(一)经认定的符合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单位,应按月计算实际安置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平均比例,本月平均比例未达到要求的,暂停其本月相应的税收优惠。在一个年度内累计三个月平均比例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其次年度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7项规定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是指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上述企业只要符合第五条第(二)项条件,即可享受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类企业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计算在内,在计算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计算在内。
(三)在除辽宁、大连、上海、浙江、宁波、湖北、广东、深圳、重庆、陕西以外的其他地区,2007年7月1日前已享受原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凡不符合本通知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关缴纳社会保险条件,但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暂予认定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上述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尽快为安置的残疾人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2007年10月1日起,对仍不符合该项规定的单位,应停止执行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四)对安置残疾人单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各项条件实行年审办法,具体年审办法由省级税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部门及残疾人联合会制定。
七、有关定义
(一)本通知所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二)本通知所述“个人”均指自然人。
(三)本通知所述“单位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
(四)本通知所述“工疗机构”是指集就业和康复为一体的福利性生产安置单位,通过组织精神残疾人员参加适当生产劳动和实施康复治疗与训练,达到安定情绪、缓解症状、提高技能和改善生活状况的目的,包括精神病院附设的康复车间、企业附设的工疗车间、基层政府和组织兴办的工疗站等。
八、对残疾人人数计算的规定
(一)允许将精神残疾人员计入残疾人人数享受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仅限于工疗机构等适合安置精神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具体范围由省级税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民政部门及残疾人联合会规定。
(二)单位安置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及有关规定的劳动年龄的残疾人,不列入本通知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安置比例及第一条规定的退税、减税限额和第二条规定的加计扣除额的计算。
九、单位和个人采用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伪造或重复使用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残疾人挂名而不实际上岗工作、虚报残疾人安置比例、为残疾人不缴或少缴规定的社会保险、变相向残疾人收回支付的工资等方法骗取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外,其实际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年度内实际享受到的减(退)税款应全额追缴入库,并自其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起三年内取消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
十、本通知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另行制定。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比例和安置残疾人基本设施的认定管理办法由民政部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单位安置残疾人比例和安置残疾人基本设施的认定管理办法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商财政部、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十一、本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但外商投资企业适用本通知第二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第一条第(九)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111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2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135号)自2007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十二、各地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加强领导,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取得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并密切与民政、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衔接、沟通。税务部门要牵头建立由上述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将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好。财政、税务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省级税务部门每半年要将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政策的减免(退)税数据及相关情况及时通报省级财政部门。
十三、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五日
Ⅳ 自产自销啤酒要交哪些税呢
近接有关分局来电,询问啤酒屋自产自销鲜啤酒的有关税收问题,经研究专,明确如下:
一、根据我国属消费税条例规定,啤酒属于应税消费品,并在生产环节交纳消费税。因此,对啤酒屋采用前店后工场方式自产自销鲜啤酒的行为,应按规定从量计征消费税,即按啤酒的实际出售量每吨交纳220元消费税(每吨啤酒折合988升)。
二、啤酒屋出售的鲜啤酒除供应店堂吃外,还有部分外卖,此行为应分别交纳营业税和增值税,但考虑到本市目前啤酒屋外卖啤酒的比例极小,且不易划分,因此暂不征收增值税,其经营收入全部按“服务业——饮食业”征收5%营业税。
三、本市饮食业凡有自产自销啤酒行为的,均应比照上述规定,分别征收消费税和营业税。
四、本通知自1996年9月1日起执行,已按规定征收的消费税不予退还。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
Ⅵ 啤酒进口一共要交多少税
啤酒进口关税:0%
啤酒进口增值税17%。
啤酒进口消费税:进口完税价格回≥370美元/吨的麦芽答酿造啤酒,税率为250元/吨;进口完税价格<370美元/吨的麦芽酿造啤酒,税率为220元/吨。
进口啤酒需要企业需要具体什么资质:
1.进出口权
2.海关注册登记
3.商检备案
4.食品收货人备案
进口啤酒国外一般需要哪些单证?
1.原产地证
2.卫生证或者自由销售证明或者植检证
3.厂家质检报告或者第三方检测报告
4.生产日期&保质期证明
5.标签彩色照片和翻译件
6.如果是木托盘,木托盘需要有IPPC标识
7.Invoice
8.Packing List
进口啤酒首次流程一般为:
国外发运--收发货人备案---到港后进口报检---出通关单进口报关---海关缴税放行---商检查验贴标签----抽检----提货(还不能销售)----抽检合格后标签备案出备案号----出国内卫生证书(可以销售)
Ⅶ 啤酒从量计算消费税的税负
现行啤酒消费税抄单位税额仍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2001年下发的《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84号)规定:即消费税从量征收,出厂价在3000元/吨以上产品250元/吨,3000元/吨以下产品220元/吨。
考虑到产品升级、通货膨胀等因素,啤酒出厂价格总体逐年攀开,而啤酒消费税占销售收入比重则成走低态势,目前比重在7%至9%之间。
(7)雪津啤酒一年交多少税扩展阅读:
酒类产品的税目分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啤酒、黄酒、其他酒和酒精。
1、白酒消费税税率包括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比例税率为粮食白酒25%、薯类白酒15%,定额税率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每斤(500克)0.5元。
2、啤酒税率为定额税率。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为每吨250元;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为每吨220元。娱乐业、饮食业自治啤酒,单位税额每吨250元。
3、应纳税额=从量计算的应纳税额+从价计算的应纳税额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参考资料:网络_白酒消费税
Ⅷ 食品有限公司一年税收要多少比如说公司今年收入50万(纯),要交多少税
基本税种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6%(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回生产加工纳税人);
2、城建答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种中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新设立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Ⅸ 2019中国酒税收一年多少
白酒仍抄然延续之前在生袭产(进口)环节征税的政策,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企业所得税(25%)等 。
消费税自1994年开征以来,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制度调整,包括2006年消费税制度改革,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4年以来新一轮消费税改革等。
经过逐步改革和完善,税制框架基本成熟,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也基本平稳,因此,《征求意见稿》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
(9)雪津啤酒一年交多少税扩展阅读
国家还将对卷烟增加征收在批发环节的消费税,为11%加0.005元/支。另外,雪茄烟消费税率为36%。
此外,甲类啤酒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为250元/吨,以前为220元/吨。
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消费税率为40%;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征收10%的消费税。
雪茄烟消费税率为36%;高档手表消费税率为20%;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率为15%;白酒消费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