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酒类的消费税计算方法
白酒消费税是是按照%的从价税率和0.5元/斤的从量税计算的。
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如下:
①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
②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③生产销售、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按《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
(2)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适用25%的比例税率
①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
②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
③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
(1)啤酒什么环节消费税扩展阅读:
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⑵ 白酒和啤酒在销售环节是不是不应征收消费税那这两种酒类在征收消费税时有什么区别
征收的,在生产环节征收销售税。区别在于啤酒是从量计税,白酒是复版合计税。
⑶ 啤酒征收消费税的问题
甲类啤酒每吨应交消费税250元
60吨(甲类啤酒)应交消费税=60*250=15000(元)
啤酒是按数量计征的,与售价、包装物等因素均无关。
⑷ 啤酒在销售环节要不要交消费税
啤酒在销售环节要交消费税,但零售商销售已税啤酒不用再纳税。
⑸ 啤酒消费税税率
啤酒的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计征。甲类啤酒250元/吨,乙类啤酒220元/吨。
⑹ 啤酒的消费税适用税额应在什么时候进行计算
1.具体来说,按次计算
2.什么时候出售,就什么时候计算
3.关键是你没弄懂什么是‘出厂价’版
出厂价:是指权销售给二级经销商的价格。
其实,就是俗称的销售价。既然是销售价,管你是上年、上月、还是今年、本月?!你销售的时候是什么价,就按这个价计算适用税率。
举两个例子:
1.工厂三年前生产了一批啤酒,现在出售。【就按现在这个销售价计算适用税率】
2.工厂生产了一批啤酒,一半卖给A企业,4000元/吨;另一半卖给B企业,2000元/吨。【卖给A企业的那一半按250元/吨计算消费税;卖给B企业那一半按220元/吨计算消费税】
懂逻辑没?
⑺ 啤酒类计征消费税问题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黄酒、啤酒是以吨为税额单位;汽油、柴油是以升为税回额单位的。但是,考答虑到在实际销售过程中,一些纳税人会把吨或升这两个计量单位混用,为了规范不同产品的计量单位,以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吨与升两个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见表3-2。
表3-2 吨、升换算表
啤酒 1吨=988升 汽油 1吨—1388升
黄酒 1吨=962升 柴油 1吨=1 176升
石脑油 1吨=1 385升 溶剂油 1吨=1 282升
润滑油 1吨=1 126升 、 燃料油 1吨=1 015升
航空煤油 1吨=1 246升
⑻ 不是说啤酒是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的吗为什么在销售环节还要缴纳
因为所谓的生产环节缴纳不是说生产出多少就要交税,而是啤酒生产企业在销售啤酒的时候缴纳消费税,所以,啤酒在在销售环节还要缴纳。
同理,金银钻类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是指零售商对外销售时纳税;卷烟在批发环节纳税,是指批发商向零售商销售时纳税。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委托个人加工以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⑼ 请问白酒和啤酒在什么环节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请问我的理解对吗
白酒和啤酒都是在生产厂家出厂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出厂以后批发、零售流通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增值税是在生产出厂以及以后的所有批发零售等流通环节缴纳。